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今天公布,以宝钢为代表的中国钢铁企业与澳大利亚FMG公司经过充分交流和认真商讨,对2009年度中国钢铁企业进口铁矿石价格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谈判结果。
这个谈判结果算下来,粉矿比2008年降35.02%,块矿比2008年降50.42%,较此前力拓与日本新日铁达成的价格要低。
FMG公司为澳大利亚第三大铁矿石公司,年产量在5000万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兼副会长刘振江今天表示,“这个谈判结果在建立中国进口铁矿石价格谈判的谈判模式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但据FMG公司公告称,FMG与中钢协和宝钢集团达成铁矿石价格协议,这一协议的条件是中国融资人在9月30日之前提供55亿美元至60亿美元的融资。
而在中方的公告中,对融资事宜只字未提。提供这笔巨额融资的主体是谁,双方公告都没有进一步披露。
中国政法大学专门研究行政法的一位教授表示,协会不是政府,协会也不是民事主体,不管是从公法还是私法而言,协会都没有签这样一个协议的权利。她提醒说:“虽然在单个企业没有能力完成谈判的情况下,协会可以组织统一对外谈判,但协会一定要好好定位,不能做‘二政府’,企业能够自治的,由企业解决,自治解决不了的,由政府和协会提供协调和服务。”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