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起,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建筑业企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或专业管理部门将启动动态核查。昨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
按照暂行办法,将被动态监管的建筑企业还包括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平台积分达到20分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以及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建筑企业。
据了解,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包括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和市场行为核查,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还要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重点核查;建筑业企业成立3年来未承揽工程的,还要核查其有职称人员的专业、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记者刘扬)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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