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28日电(记者向志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方案》,将通过鼓励提前退休、税务部门接收和交通部门内部转岗等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工作将在3年内完成。
据介绍,自今年1月1日实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广西涉及人员共12073人,其中公路养路费等“六费”征收人员共8616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人员3457人。
广西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将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多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安置方法有鼓励提前退休、税务部门接收和交通部门内部转岗等。
根据方案,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六费”征收在职在编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按管理权限予以批准提前退休;现在正在开展的各级税务部门考试将接收部分在职在编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安排部分“六费”征收人员到新组建的全区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对于改革涉及的离退休人员,成建制划转的单位随同其原单位一并划转,非成建制划转的单位由各主管单位确定接收单位;自治区本级公路养路费等“六费”征收人员(含合同用工人员),可以采取由本人自愿报名、通过考试择优安排的方式,转岗到新开通高速公路所增加的路政执法或其他岗位就业。
据了解,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人员安置工作,将在自治区政府明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停止收费后,再另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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