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产业结构的另类视角
在分析钢厂的价格行为之前,有必要对建筑钢材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行分析。考虑到部分钢铁集团中的成员企业地域相距甚远,抑或各成员企业存在独立的价格体系,我们以独立发布价格政策的钢厂为分析主体,而非以钢铁集团为主体。
根据2008年产量来计算,产量最大的前四大钢铁企业的集中度CR4为21%,前八大钢铁企业的集中度CR8为32%。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样的集中度属于低集中度的寡占结构。
根据我们模拟的2002年以来重点企业的螺纹钢产品的毛利为431元/吨,毛利率约为12.57%,如果我们在其中剔除三项费用等间接成本支出的话,其长期吨钢净利润为200-250元/吨。在同一市场上,同一规格的上期所注册品牌螺纹钢的价差一般处于50元/吨以内,同一规格合格产品的最大的价差一般也在100元以内。
运费对利润的侵蚀使得在市场上,钢厂必须充分考虑销售半径的问题。一旦我们将销售半径问题考虑在内的话,以螺纹钢为代表的建筑钢材生产企业的集中度就大大的提高了,尤其是在西北等内陆地区。考虑销售半径的情况下,以华东地区为例,其CR4扩大到46%,CR8扩大到63%。
如果再考虑到销售渠道的稳定性问题,尽管我们无意渲染不同视角下市场集中度对企业定价能力的影响,但在实际中,确实可以感受到一些产量大、规格全、供货连续稳定、价格政策稳定连续的钢铁厂显示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如果确实存在有市场影响力的钢厂的话,我们有必要从中另选出一些定价能力具有前瞻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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