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成唯一特例 基金买卖托管行股票禁令面临冲击
王玉
指数基金的火热再次引出了一个老话题:基金买卖托管行股票的禁令能否放开?
据悉,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再次引起了基金公司与监管层的讨论,加上正值基金法修改,众多基金公司希望有机会可以使这一困扰指数基金投资多年的禁买令放开。
华夏旗下的指数基金成为一个特例。
华夏基金“特例”
华夏上证50ETF半年报显示,该基金持有中信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61%,而中信证券是华夏基金的控股股东。
华夏基金对本报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管理上证50ETF,自中信证券成为华夏基金股东后,旗下基金均没有交易中信证券的行为,上证50ETF持有的中信证券为历史形成及投资者以股票实物形式申购赎回导致。
华夏基金表示,公司通过合规的方法对指数基金管理,力争减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指数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不得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但由于指数基金被动投资的特点,从一开始基金公司就认为,这一规定可能并不适合指数基金对托管银行的投资。
北京一位指数型基金基金经理称,如果我们托管在招商银行,那从理论上我们可以用华夏银行等类似银行权重股代替,虽然他们都是银行股,但每天涨幅并不相同,有时差别还比较大,招商银行目前已经是沪深300第一权重股,占比4%左右,这对我们跟踪净值的影响大家都可以看得出来。
法规是为了杜绝基金公司和其关联方之间的利益输送问题,但基金公司人士认为指数基金属于被动投资,被动投资最核心的投资理念就是不去主动影响被投资的股票。
“指数基金仅在指数构成比例的范围之内投资其托管行股票,这种投资行为和托管行之间怎么可能会产生‘利益输送’。”这也是基金公司用以说服监管层的最大的理由。
期盼解禁
来自基金法修改小组的信息是,虽然目前并没有定论,但这一法规并不是没有修改的可能。“基金法的修改工作中有多名基金公司人士参与,现在大家也都在提这件事情。”上述上海某基金公司人士称。
今年上半年,在监管层有意引导和机构投资者主动转型的双重因素下,指数基金的发行热度前所未有。
9月4日,银华沪深300指数基金正式发行,这已经是市场上第12只沪深300指数基金,友邦华泰沪深300ETF也将于10月开始募集。同时多个基金公司的指数基金正在排队待批,指数基金已经被大多数基金公司列为完善产品线的重要部分。
银华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路志刚认为,上半年指数基金在我国发展迅速,指数基金是长期资产配置的理想品种,非常适合客户的特定需求,我国指数基金发展仍然具有很大的空间。
近年来,指数基金的业绩也被市场和时间所证明。今年上半年,全部基金业绩排名前10的基金中有6只是指数型基金,2006年和2007年指数基金平均收益率分别为125.87%和141.45%,也远超其他产品成为最赚钱基金品种。
除了基金公司,托管行对于这一规定也存在异议,“如果我们是一家好银行,很多基金公司在我们这里托管基金,那不允许他们购买我们的股票对我们肯定也会有影响。”北京某银行托管部人士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志刚认为,目前放开禁止指数基金被动买入托管行股票这一规定显得比之前更加突出一些。
“如果越来越多的基金不可以买招商银行,那肯定对招商银行有影响。”马志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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