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过日子,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最怕听见“我要涨价了”。但日常生活中,物价永远是“牛市”,天天都在“看涨”。这其中,某些价格垄断者“居功至伟”,如何扼住它们的涨价冲动,得法律为百姓说话。可是,老百姓疑虑重重,这法律真管用么?
9月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截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各方意见反馈活跃,出现了“一边倒”似的担忧:石油、电信、铁路、邮政、供电、供水、公交等行业,是否会超越于反价格垄断法规之上,成为“刀枪不入”的特殊行业?
群众的荷包都是干瘪的,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国家发改委可能没料到,一部《反价格垄断规定》,非但没听见多少叫好声,反而激起一片担忧声。担忧确实不无道理,因为按照这部《反价格垄断规定》的思路,石油、电信之流们很难被制约,真正会被捏的仍将只是些“软柿子”。
《反价格垄断规定》刚征求意见,人家“油老大”马上跳出来说话:“成品油市场不适用反价格垄断规定!”那口气透着十足的理直气壮,因为“成品油价格是国家制定的”。
“油老大”如此,“电老大”、“铁老大”、“水老大”等等,哪一个“老大”眼里揉得了沙子?谁敢真的在这些“太岁”头上动土,去捏这些“硬柿子”?还不是顶多意思一下了事?就算碰上个硬茬,真举个反价格垄断规定来找茬儿,这些“老大”们随口就能抬出一千个理由,把不知所谓的国计民生当护身符,把不知真假的亏损当挡箭牌,总能让对方噎得不能多吭一声。
其实,早在《反价格垄断规定》出台之前,类似的工作也一直在开展。只不过,我们所看到的一些著名的例子,统统不过是些“软柿子”,比如全国的方便面企业、兰州的牛肉拉面店、外来的洋奶粉等等。有报道称,2008年通胀的背景下,各省市查处几十起价格垄断案件,涉及洗浴、洗车、理发、餐饮、车辆修理等多个行业——这么一说也怪可怜的,其中哪一个行业能被尊称为“老大”,还不是一群“小混混”?
为长远计,反价格垄断立法不能专捏“软柿子”,还该动些脑子戳一戳“油老大”们。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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