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9月7日电(记者詹婷婷、葛如江)记者从安徽省银监局获悉,安徽省多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意见七个实施办法》,其中从财政奖励与补偿的角度对银行业支持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作出规定。
据介绍,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为诚实守信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开展贷款“绿色通道”,降低其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季度平均余额同比增长的,安徽省财政按其增加额的0.5‰给予奖励;今明两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具有贷款功能的分支行,安徽省财政给予10万-30万元奖励;对新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安徽省财政按其到位货币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组建农业担保公司,安徽省财政按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给予奖励。
此外,对上市融资成功的或实施债券融资成功的小企业,安徽省及当地财政分别按照上市费或发行费的10%给予补贴;皖北地区小企业上市成功的,安徽省财政对所在地政府按每户100万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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