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马巾坷据北京晨报22日消息,近日,福田相关领导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1月福田与戴姆勒共同签署的《商用车合作协议》将很快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该人士表示“预计时间不会拖得太久,估计在“十一”之后将会有最后的批准。
09年1月29日,戴姆勒与
福田汽车签署了一份意向书,计划共同出资人民币63.5亿元(合9.285亿美元)组建商用车合资企业,双方约定将在中国设立股比50:50的中重卡合资公司,戴姆勒以现金作为其资本出资,而福田则将其欧曼相关的全部中重卡业务经过评估后向合资公司出资。
按照计划,福田与戴姆勒组建的商用车公司计划到2015年实现150万辆的年汽车销量,其中30%将出口,此外在2015年的计划销量中有10%为新型节能汽车。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联合收购海外车企只是福田、戴姆勒合资创新的一部分。福田作为上市公司,拿出部分资产与国际汽车巨头合资,尤其着眼全球市场的合作,探索的是中国企业真正走入国际化道路的合资模式。
合资厂获批后,戴姆勒可以借福田欧曼品牌补全低端产品线,分享未来合资公司在中国及全球的低端车利益,而福田则得到技术和戴姆勒奔驰品牌在全球的营销网络,实现真正的国际化运营。
且此前,戴姆勒与福田已达成默契,未来将在东欧、南亚等地建立运营中心。戴姆勒将与福田首先在北京建合资厂,以后依次在俄罗斯、印度、南美等建立四个重型卡车合资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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