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
最近,某环保组织在某跨国公司销售给中国的“牛肉蔬菜米粉”中,发现了潜在致敏成分——抗虫Bt基因。该蛋白能在小鼠体内引发免疫系统反应,是潜在的致过敏原。鉴于此,该环保组织要求该公司在中国立即停售该转基因食物,并向中国消费者做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的承诺。
按照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我国仅批准了17种转基因食品,婴儿米粉并不在列,因此,使用转基因米粉是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至今,笔者还未看到该跨国公司对这一事件的回应。但笔者知道,该跨国公司已在欧盟、澳大利亚、俄罗斯和巴西等国家和地区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但却拒绝对中国消费者做出同样的承诺。笔者以为,他们采取与发达国家不一样的标准,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
十几年来,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转基因食品销售商为了倾销其产品,往往采取隐瞒不报,或与其他非转基因食品“搭车”销售,或转移标识目标的办法,向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兜售”其产品。市场上销售的大豆色拉油80%以上为转基因产品,但商家用该色拉油制作其他食品如豆浆、豆粉、饼干、薯片、方便面等,则不进行标识。有些转基因食品标识很小,小到一般人不容易注意到。还有的商家美化转基因标识,给人的感觉是什么高科技食品。转基因木瓜、番茄等根本没有标识,让消费者无法知晓是否转基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属于转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都应当标注中文说明。
另一方面是,虽然转基因食品在日益增多,但大部分老百姓对其还是知之甚少。在出租车上,笔者随机问过几名司机,大部分不清楚这个词,很多人是第一次听说。笔者觉得我们还得加强这方面的知识传播。
尽管许多专家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但他们并不能确定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销售商曾经对汽油里作为抗震剂的四乙基铅的安全性作过承诺,当时信誓旦旦承诺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后来证明这些承诺完全是骗人的假话。在食品加工领域,苏丹红最早上市时也被誉为人类的新发明,但现在向食品里添加苏丹红是犯罪行为。
转基因是高科技,但要进军与人性命相关的食品产业,一定要慎重。在这方面,国际上和国家都有严格的标准,为什么执行起来就不彻底呢?实行什么“双重标准”,就更增加了人们对其质量的不信任。那些能让“害虫”代谢系统产生紊乱并致其死亡的转基因成分,有谁敢拍着胸脯说食之对人体无害?对后代没有影响?
笔者以为,该跨国公司如果生产了转基因食品、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那应该给予坚决地查处;如果是符合规定的转基因食品,则应当明确地告知消费者,要有明确的标识。消费者有权利选择自己认为安全的食品。而像该公司这样采取和在发达国家不一样的“别样标准”,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
(作者系中科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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