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电视记者在欧盟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总部大楼前调试摄像机。新华社图片
二十国集团(G20)匹兹堡金融峰会召开前夕,欧盟委员会23日正式出台相关立法建议,准备彻底改写欧盟的金融监管格局,此次的“先声夺人”之举无疑为欧盟推动国际金融改革的努力增添了更多的筹码。
打破各自为政格局 欧盟委员会当天出台的立法建议旨在建立起一套全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打破成员国各自为政的现有格局,以适应金融市场和金融交易日益跨越国界的现实需要。
根据这一建议,欧盟将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各设立一套新的监管机构,开启泛欧金融监管的先河。
在宏观层面上,一个主要由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将负责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情况下提出具体建议。
在微观层面上,欧盟目前在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分别设有一个专门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监管机构代表组成,职权仅限于相互间协调。今后,这3个委员会都将升格为监管局,除监管协调外,其职能将得到强化,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在成员国因跨国金融机构监管发生分歧时,将有权进行调解并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作出有约束力的决定。
此外,新的监管局将负责草拟各自领域的技术性标准,确保欧盟金融行业适用相同的规则。以往,这些技术性标准都由成员国制定,从而相互间差异较大,妨碍了欧盟在金融领域的一体化建设。
这是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对其金融监管体系所做的最大一次“手术”。欧盟委员会说,金融危机凸显了欧盟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尽管金融市场日益欧洲化甚至全球化,但监管格局依然停留在国家层面上,这不利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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