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厅函〔2009〕359号
各保监局:
为做好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全国推广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将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注册地、设立和退出时间等基础信息初始化到信息系统中,现请各保监局按照附件要求内容和格式,整理核实本辖区内相关数据(数据日期截止到9月30日),于10月14日前上报至我会中介部,并将电子版(EXCEL文本)发至指定邮箱(iir@circ.gov.cn)。
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版可通过我会内网信息平台(https://10.1.1.20)、我会外网网站(https://www.circ.gov.cn/)或者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网站(https://iir.circ.gov.cn/)下载。
中介部联系人: 袁永辉 统信部联系人: 李 松 软件公司联系人:汪志峰
附件:1、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数据填报内容及格式要求
2、专业中介分支机构数据填报内容及格式要求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