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28日电(记者杨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做出调整,每人每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100元。
广东本次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采取加发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体现了“普惠性”和“公平性”的基本思路。
2009年1月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从2009年1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2009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全省22个统筹区(含省直)执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100元。
据介绍,本次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所需费用,从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各市基金累计结余不足以支付的,通过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方式解决。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说,这份通知下发后,全省每年将增加32.8亿元的基本养老金支出,且该项支出将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的增加和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而不断增长。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近几年由于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幅度过大,部分新退休人员待遇出现偏低的现象。为此,通过本次改革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无论目前已退休人员,或今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都将加发过渡性养老金100元,且列入今后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缓解了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突出问题。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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