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新增提案遭强烈反对
■本报记者 龙昊
在中小股东维权代表提出《中小股东维权团特别提案》18条之后,岳阳兴长与部分流通股股东沟通并达成“修改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与“委派流通股股东代表”的两条提案。
对此,维权代表易晓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仍表示强烈反对。
18条与2条
10月13日,岳阳兴长将召开第三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议题是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康卫公开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
10日的公告称,10月1日,公司收到6位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请第三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议案的提案》。这6名股东包括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政、王良玉、高月焕、周骏、王维义。这6名提案人合计持有公司24.39%的股份。
此次临时增加的提案有两个:一个建议将目前一次性评选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案优化修改为分两步进行,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第二阶段:入围者竞价。另一个是建议委派流通股东代表王维义作为公司代表之一参加重庆康卫引进战略投资者评审小组,作为评委行使在重庆康卫的战略投资者评审过程中尽职调查与评分表决等权利。
对此,此前一直参与中小股东维权的泉州黎明大学副教授易晓明“表示坚决反对”。11日,他给本报发来的《维权团声明》阐述了三个理由:
(1)管理层用所谓的“让步”,来换取管理层持股16%、阳春公司单方增资、重庆康卫奖励等严重侵犯广大股东权益的行为变成合法化的企图。
(2)这个所谓的“让步”本身,其操作空间充满玄机,广大股东无法监督。如新方案对进入第二阶段(竞价阶段)的企业家数没有规定,为什么没有最低的入选企业数量规定?如果只有一家进入第二阶段,那所谓的“竞价”,不就是一句空话?
(3)所谓的一名中小股东代表,不具备广泛的民意性,它只是几个人在房间里面内定的一个结果。并且,只占评审团的十三分之一,影响力微乎其微。2006年第三大股东代表易大盛董事的悲惨结局就是明证!
“这两个临时提案应该是大股东与几个主要个人股东相互妥协的产物,这和我当初设想的几个提案相差甚远。这两个提案代表了岳阳兴长管理层的意志。”12日,易晓明向本报记者透露,就在此两个提案前,他曾受委托向岳阳兴长提交《中小股东维权团特别提案》。该特别提案有18条内容,主要对监管层的不作为、管理层对重庆康卫持股的合法性、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的合理性等予以重新审视。
易晓明说,“我们认为,5位大股东(合计450万股左右)已交了委托后,又在10月1日突然撤销委托的行为,令人遗憾,但我们尊重他们的选择,尽管我们不认同他们的理由(他们想保持股价,不要再跌了,所以与管理层形成了两个新提案)。”
有部分投资者向本报记者反映,协议背后有利益交易。
一位岳姓投资者表示,有可能是阳春公司以增资部分股权以低价向同意此方案的部分流通股股东实施有条件股权转让。他称,岳阳兴长看到18条后很紧张,立即派一姓赖的人与周老联系(即周政,岳阳兴长第一大流通股股东),随后又到东北,前前后后有一周多时间,直到9月30日达成协议后才回。
对此,相关股东强烈否认,并指出,该方案是加快胃病疫苗产业化,维持股价、保持住岳阳兴长第一大股东的地位的合理方案。
“维权不能让股价往下掉,且这个方案能保住岳阳兴长第一大股东地位。”该人士说,持不同意见的投资者“股票持有量比较少。不加快产业化,说不定某个企业就把类似疫苗推出来了,还谈什么价值”。
不过,易晓明认为,“按现有产业化方案,我们认为以牺牲岳阳兴长全体股东的巨大利益为代价,来加快产业化进程对岳阳兴长的全体股东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非常不可取的。”
捆绑表决?
对于岳阳兴长将“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重庆康卫内部增资”、“奖励分配方案”捆绑在一起表决的行为,很多投资者表示愤慨。
10月10日,本报记者曾收到易晓明《关于吁请中国证监会秉承“三公”原则处置对岳阳兴长SZ000819稽查事宜的公开信》。公开信指出,“公司高管们利用大众迫切要求胃病疫苗尽快投产的普遍心理,竟然将重庆康卫内部增资、奖励分配方案与对外引入战略投资者这两种性质迥异的方案强行捆绑一票表决,以期蒙混过关,顺利达成高管们巨额利益输送的险恶目的。”
此外,本报记者仔细查阅公告发现,“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获SFDA正式批准的适用人群为6—15 岁的儿童人群。”
对此,易晓明表示,“这对疫苗的销售影响肯定是巨大的。9月16日的公告中第一次提出‘疫苗适应人群范围’的说法。以前信息披露从未提及这一重要信息,我们认为,这是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
易晓明对本报记者说,“岳阳兴长管理层在9月16日的公告,已有评估报告,从评估报告可看出该项目的投资回报潜力。对该项目实施计划的财务分析给出下列财务指标值:财务内部收益率=159.18%(社会基准收益率为10%,按德尔菲方法计算的生物科技行业基准收益率为24.1%);年平均销售收入=56292.83万元;年平均利润=23112.42万元;财务净现值=79380万元;投资利润率=113.56%;投资回收期=2.40年(含2年建设期)。初始投资在项目达产的第一年可收回,159.18%的内部收益率远超出24.1%的生物科技行业基准收益率。”
“我们对此评估的结果深感疑惑。这样一个优质项目,这样的评估结果,不知评估界人士是否认为正常。”易晓明说。
作为维权代表,易晓明在公开信称,岳阳兴长“公开的信息披露充分说明了公司董事会存在‘恶意瞒骗’性质的虚假信披,是借虚假信披掩盖以权谋私的严重违法行为”,而“湖南证监局涉嫌稽查不力、行政不作为”,吁请中国证监会处置“疫苗门”事件。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