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14日(张潞璐)为贯彻新《保险法》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保险行业协会14日在京发布产险公司车险代理合同补充协议范本,规范车险代理经营行为。
新《保险法》于本月1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如何切实落实新法制度、梳理保险机构内部规定以适应新法等问题随之而来。
北京保协相关负责人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表示,北京80%以上的车险业务均是通过代理渠道销售。因此,督促车险代理机构认真履行说明义务,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保护车主知情权,减少部分代理机构弄虚作假,欺骗误导等情况发生,此番发布的补充协议规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进行明确说明;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各种投保资料;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代投保人签字或签章,更不得私自伪造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等。
围绕新法修订内容,北京保协还制定了车险操作实务指引,主要内容包括承保环节如何履行说明义务,理赔环节如何明确告知客户流程及各种手续,赔款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的实务操作,过户车辆承保、理赔实务操作,电话销售的风险点等。
北京保协同时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关注保险公司明确说明与客户如实告知义务、投保单等承保单证上的签名、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和时限明确规定、过户车保单权利义务自动转让等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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