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3日公布《关于加快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地区,要相应扣减或暂缓下达该地区后续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预算。财政部还明确了地方政府筹措配套资金的五条渠道。
这五条渠道分别是:地方各级政府一般预算资金;地方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政府性基金;中央财政代理发行的2009年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用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市场机制筹措的资金;地方政府其他可用财力。
通知还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次序作出严格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配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满足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配套需求后,可用于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立即对本地区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于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等材料报财政部。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将比未入社成员收入高10%2009年10月14日 10:41来源:中国新闻网[我要发表评论][推荐朋友][打印本稿]中新网10月14日电在今天上午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详细阐述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要义。他指出,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10%以上。
孙中华指出,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我国的战略目标,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紧紧抓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关键环节,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明显增强;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10%以上。
孙中华还提出,就示范社而言,标准化生产率要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90%以上,生产生鲜
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达到50%以上,成员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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