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委措施坚决 四大原则抑制产能过剩重复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15日说,为解决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分类指导和有保有压相结合,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市场引导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四项原则。
陈斌说,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将采取措施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势头。
《意见》中的制定部门增加了监察部,对策措施中增加了实行问责制。《意见》明确提出,对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环保法规等规定,工作严重失职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今后3年停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煤化工等项目
陈斌说,今后3年我国将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煤化工项目。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玻璃、水泥等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
陈斌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对于目前产能已过剩,而地方仍盲目发展的传统煤化工产品,应坚决遏制其盲目发展势头。
他认为,现代煤化工主要是石油替代产品,我国石油资源紧缺,2008年对外依存度高达51%,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利用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煤基石油替代产品,对于增强石油安全保障能力十分必要。但现代煤化工项目投资高,技术复杂,对环境容量、煤炭和水资源占用大,产品竞争力受能源比价影响较大,应慎重决策、稳步发展。
此外,国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2010-2012年彻底淘汰落后水泥时间表,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水泥。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的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
鉴于我国玻璃产业产能明显过剩,国家还要求对在建项目和未开工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所有拟建的玻璃项目,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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