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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海关总署出台2009年第62号公告,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来料加工装配厂以外商提供的免税进口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外商投资法人企业的,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并且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尚处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不作价设备,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这份文件的出台,为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外商投资法人企业解开了最后一根枷锁。然而,CBN记者在东莞采访中了解到,企业的转型愿望却并不强烈。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显示,今年1~9月已有227家来料加工企业成功转为三资或民营企业。而东莞的来料加工企业总数在7000家左右。
就职于东莞大朗镇一家电子产品加工厂的高层管理人员丁新(化名)告诉向记者,来料加工企业的便利之处在于操作简单,企业只需关注订单和生产,资金垫付风险低,在进出口方面,海关对进口材料免税,货物出口时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转为外商投资企业后,企业在海关方面的操作将和以往大有不同,这对于习惯了简单操作的企业来说存在困难。”丁新说。
据丁新介绍,企业转型后,将有独立经营权,可以进口材料也可以在国内采购材料加工出口成品,其成品或半成品还可以在国内销售。
另外,企业可逐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设置缺失的研发部、采购部、市场部等,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和产品品牌,并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优惠。
在目前外需偏弱的形势下,“大型企业转型可以转战内销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分散风险。”丁新认为,但对于大部分中小型来料加工企业而言,由于对内销的法律法规、渠道、市场环境都不熟悉,转型缺乏动力。
据了解,东莞制定的目标,是要在今年完成1000家来料加工企业的转型计划。
但东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方见波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今年1~9月转型企业数量虽然一直在增长,但相比现有的未转型的企业,已转型的企业只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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