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昨日公布,将起诉一名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前高层人员,控告他涉嫌收受一笔6万美元(约46.8万港元)的贿赂,以多次批核一名银行客户的信贷申请。
据了解,此名被控汇丰银行前高层人士名叫陈清晓,今年46岁,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工商业务部前高级副总裁。
起诉书指出,陈清晓在2007年6月从一名客户处接受6万美元,作为多次推荐或批核两间公司向汇丰银行所作信贷申请的报酬。他因此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将于今天上午9点30分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由区域法院审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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