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0月17日本报开始征集
五粮液受害股民之后,昨天,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来本报做客,现场接受了两位南京受害投资者的咨询。他表示,这次的五粮液股民维权的人数可能是空前的,超过以前的
东方电子案的可能性很大,案件胜诉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但估计最后股民获得赔偿的可能会是五粮液股票。
南京两股民与维权律师交流 自9月9日五粮液公开披露遭到证监会的调查以后,最近几年购买了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就心中气愤难平。在本报公开征集受害投资者以来,短短一周多的时间里,国内多个省市的投资者就络绎不绝打来电话,要求报名参加由宋一欣律师作为代理律师的维权行动,截至本周一,报名人数已接近150位。昨天,在本报的邀请下,宋一欣律师来到南京,与南京的两位受害投资者见了面,并在本报46楼现场接受他们对此次维权行动的咨询。
家住秦淮区瞻园路的曹先生和鼓楼区萨家湾的王女士是本报的忠实读者,在征集活动开始不久,就积极报名参加了这次的行动。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06年12月14日开始买了1万股五粮液股票,之后又多次买入该股并获得转赠股,至今手上持有两万多股五粮液,损失很大。王女士则是在07、08年多次买入五粮液股票,目前还持有1.7万股。“都说五粮液是蓝筹股,可以长期持有,没想到竟然被查出有这么多的问题,让我损失惨重。”王女士不满地说。
为了让宋律师更清楚地了解到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两位投资者都带来了自己投资五粮液股票的交割单,给宋律师看。记者看到,交割单上都盖上了相关证券营业部的公章。宋一欣律师接过他们带来的材料,仔细地看了起来,随后还与他们进行了一些交流,并做了一些具体的指导。
虚假陈述揭露日没什么争议 宋一欣律师告诉两位投资者,根据9月23日证监会的通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三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虽然目前证监会对五粮液的正式处罚还没有出来,但对于五粮液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先期预告也是罕见的,说明五粮液确实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因此,目前股民对五粮液进行起诉是有依据的。“至于五粮液公司的偷税漏税问题,因目前这项处罚还没有出来,与证监会无关,即使今后被认定了,也与股民维权的关系不大。”宋一欣表示,“既然证监会公开通报了五粮液的三宗罪,相信最后的处罚跟这个差距应该不大。”他认为五粮液的虚假陈述实施日可以定在2006年8月9日,即2006年中期报告公布日,虚假陈述揭露日可以认定为2009年9月9日,尤其是揭露日的认定,应该没什么争议,因为当天五粮液公布自己正受到证监会的调查,导致当天股价大跌。凡是在06年8月9日之后买入、09年9月9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的投资者都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继续报名维权。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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