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董事会通过配股议案
11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配股方案的议案: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在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下,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2月8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A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国际金融报■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