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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9万亿元新增贷款不会引致通胀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9年12月07日23:50
  面对CPI上行的走势,不应简单判定为“通货膨胀”并简单用对付通胀的政策来应对复杂的物价上涨。应当明确区分政策性调价、某种商品(尤其是农产品)供不应求引致的物价上涨和国际因素引致的物价上涨等,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分别选择不同的应对之策。需要强调的是,在 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产品和资源类产品的价格上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政府部门的应对之策在于熨平价格上行的快慢,以避免因一时价格上行过速给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从2008年11月起,在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背景下,中国存贷款金融机构加速了发放贷款的力度。2009年前6个月,新增贷款的绝对额多达74051.47亿元,贷款增长率高达34.44%,但因国民经济尚属止跌回升区间,所以,这些创下历史高点的数据并没有引起有关各方的强烈异议。随着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回升走好,在10月份新增贷款的绝对额达到89542.99亿元、贷款增速高达34.19%的背景下,各种非议明显增加。其中,巨额新增贷款将引致通货膨胀的说法最为流行,也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但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似是而非的。

  第一,从资金面上看,与2007年的36405.6亿元和2008年的47703.77亿元相比,近9万亿元的新增贷款和增速大致都可用“异常”二字表述。如果这些资金都真实进入了实体经济运行、发挥了应有效能,则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可参照的对比是,2007年全年新增贷款36405.6亿元,2009年上半年新增贷款74051.47亿元,后者是前者的203.41%;假定2007年GDP增长率13.3%主要是由新增贷款推进的,那么,在同一机理下,2009年上半年的GDP增长率就应高达53%左右,但事实上,它只有7.1%。据此可以判定,2009年新增贷款中有相当大的数额并没有真实进入实体经济部门发挥效能。

  从新增贷款的具体分类看,2009年1-10月“居民户贷款”增加了20078.75亿元(其中,“消费性贷款”增加了14003.81亿元,“经营性贷款”增加了6074.94亿元),“非金融性公司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了69464.2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了14569.64亿元,“票据融资”增加了6771.1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了45754.61亿元)。由于“票据融资”只是一种支付工具,并不发生资金的流动转移,所以,实际的新增贷款资金总量为82771.85亿元。贷款资金在银行放贷的同时转换为对应的存款,如果这些存款未被使用出去,那么,它将留存于存款账户中,由此,可以从存款账户的变动情况观察贷款使用情况。从存款账户的序列看,2009年1-10月“居民户存款”增加了35405.94亿元(其中,“活期存款”增加了15673.27亿元,“定期存款”增加了19732.67亿元),“非金融性公司存款”增加了68225.15亿元(其中,企业“活期存款”增加了30207.55亿元,企业“定期存款”增加了26318.81亿元)。由于1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就其本意是不在当期使用的资金,所以,若假定居民和企业的“定期存款”均为1年期左右,那么,二者的新增额46051.48亿元可能应从新增贷款总额89542.99亿元中扣除,由此,2009年1-10月实际发挥效能的新增资金量大约在43500亿元左右,这与1-9月份GDP增长率7.7%可能比较对应。另一方面,由于定期存款不形成当期的购买力,因此,它对物价上行不形成实际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定期存款的大幅增加不会引致通货膨胀。

  第二,从货币供应量来看,一些人强调,2009年10月M2的增长率高达29.42%、M增长率更是高达32.03%,均达到2000年以来的历史高点。根据教科书原理,货币供应量的快速增加必然引致物价的全面上升,因此,通货膨胀即将发生。但这种判断过于简单。首先,教科书在论述货币与物价关系时,并没有明确指出“货币”是按照哪种口径计算的。在中国实践中,按照M0、M1和M2计算的货币口径差别甚大(例如,2009年1-10月,M0仅增长了4.42%,远低于M1和M2的增长率)。其次,除M0属央行发行的货币外,M1或M2的剩余部分均为各类存款(例如,M2的构成是M0+企业活期存款+企业定期存款+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由此,一方面存款的增加就将引致M2的增大和增长率上升。2009年1-10月“居民户存款”和“非金融性公司存款”增加了103631.09亿元,这必然引致M1和M2的对应增加和增长率的上行。由于“存款”并非“货币发行”,所以,不能将M1和M2简单地看作是当期的货币供应量。另一方面,对居民和企业来说,是将手中持有的资金用于购买各种商品对物价上行的影响大,还是将这些资金存入银行(这将影响M1和M2的上行)对物价上行的影响大?答案不说自明。因此,M1和M2的高增长未必是引致物价上涨(更不用说“通货膨胀”)的直接因素。

  第三,从对2010年的影响看,虽然新增贷款的巨额增加对2009年的物价上行影响不大,但一些人从M1、M2和新增贷款等高速增长的滞后效应中推论,2010年将面临严峻的通货膨胀压力。这种推论是不确实的。首先,就新增贷款来说,2010年的数额已不可能超过2009年,这不仅是因为在银监会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下,存贷款金融机构整体的资本数额有限已难以有足够的余地来扩展新增贷款数额,而且是因为存贷款金融机构已难以寻找到足够的具有商业贷款价值的项目来大幅提高新增贷款。其次,就2009年的企业定期存款和居民存款来说,虽然其中的一部分可能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但受两方面因素制约,这些资金很难大规模的涌入商品市场:一是对居民来说,储蓄存款余额从1999年底的59621.8亿元增加到2009年10月的257412.05亿元,主要成因不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而在于满足需求的有效供给不足。这种有效供给的改善有待于经济结构和供给结构的改善,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2008年迄今的经济结构调整,在这方面并没有多少实质性进展,因此,2010年很难发生居民储蓄存款大幅涌向商品市场(从而推高物价)的情形。二是对企业来说,将定期存款的一部分转为活期存款并用于支付各种采购是必然的。在贷款利率高于存款利率的条件下,由此发生的情形是对抵了一部分对新增贷款需求(以及与其对应的购买力),因此,不至于发生“新增贷款继续大幅增加+企业定期存款转化为购买力”二者叠加对物价上行的强力影响。再次,就M1和M2来说,鉴于2009年这些货币统计指标上行较高和2010年新增贷款数额明显低于2009年,所以,2010年它们的增长率将明显较低,这恐怕很难再简单用教科书原理论证当期通货膨胀了。

  从物价走势看,2010年CPI必然呈上行走势,但其主要成因不是货币发行多少引致的,而是政府的物价调整政策和国际因素引致的,因此,与货币政策的松紧没有直接关系。从政府调价政策来说,鉴于2008年CPI较高且国内猪肉等价格下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行,所以,人们在预测中普遍认为2009年的CPI将呈负增长走势,但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却列出了4%的指标。造成这种反差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试图出台力度较大的调价政策,即“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目前,水、电、燃气、煤和交通等价格已到非调整不可的程度了,同时,国际大宗商品(包括石油、矿产等)的价格又开始回升,并有预期2010年国际稻米、大豆等价格可能再次发生2008年初的大幅上涨走势,受这一系列因素影响,再考虑到2009年的CPI负增长(即2010年只要物价稍有上涨,与2009年的负增长相比,CPI在统计中就可能呈一个相对高的增长率),那么,可以基本判定,2010年CPI是一个有着较高正增长的年份。但这种CPI的增长不是通货膨胀,更不是用紧缩货币政策所能缓解的。

  2009年在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政策之下,通过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国经济止跌回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经济有所回升,可基础依然不稳不实,还有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在进一步发展中逐步解决,因此,适当宽松的政策环境依然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必需。从政策面上说,需要特别注意如下三方面问题:一是继续坚持适当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给经济结构调整、企业经营发展和各类创新提供一个有着较大运作空间的政策环境。二是分离生产性投资和消费性投资(或称“非生产性投资”),适度放松对消费性投资增长的管控力度。在2000年实现了温饱型小康以后,中国居民整体上已处于吃穿不愁,消费水平从生活水平的提高转移到了住、行、学等方面。住、行、学等是目前各地普遍的消费瓶颈。满足住、行、学等的需求,在客观上需要通过加大消费性投资来创造(即创造这些消费所需要的条件)。加大消费性投资,既是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主要动力和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基本的民生工程。鉴此,不应简单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面对产能过剩状况,应适当控制生产性投资,适度放松消费性投资。三是面对CPI上行的走势,不应简单判定为“通货膨胀”并简单用对付通货膨胀的政策来应对复杂的物价上涨。应当明确区分政策性调价、某种商品(尤其是农产品)供不应求引致的物价上涨和国际因素引致的物价上涨等,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分别选择不同的应对之策。需要强调的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农产品和资源类产品的价格上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一点需要对居民展开必要的宣传,以提高他们应对物价上涨的心理准备),政府部门的应对之策不在于抑制乃至阻止这些价格上行,而在于熨平价格上行的快慢,以避免因一时价格上行过速给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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