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络自由贴上“美国商标”
本报评论员 钟青
谷歌退出中国事件最终以闹剧收场。或许是对谷歌的“委屈”了如指掌,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挺身而出替其打抱不平。在题为“网络自由”的演讲中,她力挺谷歌对抗中国的做法,甚至称“拒绝有政治动机的审查将成为美国科技企业的标准性特征,也应该成为我们的国家商标”。
美国向来标榜自由的市场经济,可一家跨国企业与东道国管理部门的纠纷,居然也能上升到“国家商标”的高度,并贴上“网络自由”的标签,由国务卿女士亲自宣讲,足见所谓的单纯商业利益是多么可笑。
《华盛顿邮报》前不久在谈到中国对美国国会影响力增大时说,“几年前议员们抨击中国没什么代价,现在他们会接到忧心忡忡的CEO打来的电话。”这一次倒是个反证,在中国遭遇商业困境的谷歌忧心忡忡,美国政界立刻出面声援了。
不足为怪。看看这些年谷歌在美国政界的投入,就能明白其间的奥妙。
美国著名政论网站Politico近日发表一篇题为“在谷歌中搜寻奥巴马的对华政策”的文章,揭出谷歌与美国政府不同寻常的人脉关系:谷歌其实一直都是奥巴马政府的“铁哥们儿”。
2008年美国大选时,谷歌是奥巴马竞选阵营中的第四大资助者,其CEO施密特是奥巴马的特别竞选顾问。奥巴马政府中,有3位谷歌前高管。就在谷歌发表“撤华”声明的前几天,施密特先生还曾和希拉里女士共进晚餐。
互动政治研究中心的资料显示,谷歌过去几年用于国会游说的资金以几何级数激增,从2003年的8万美元激增至去年的300万美元——谷歌与美国政府的利益勾连显而易见。难怪英国《卫报》分析说,谷歌挑战中国在某种程度上是“充当美国政府的代理人”。在被爆炒的谷歌网站遭攻击的新闻背后,其实是西方对中国势不可挡的实力增长的不安以及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不信任。
信任不信任是你自己的事,但要站出来指手画脚、横加干预,就显得不那么明智;而竟然高举“网络自由”的大旗,并以“是否限制自由”来区分阵营,便越发可笑与荒谬了。
任何人都不会否认信息自由流动带来的好处。问题在于,包括网络在内的真实和虚拟世界里,有没有绝对的自由?对自由的前提视而不见,所谓的“不受限制”就是别有用心的蛊惑。而这,恰恰是美国政界惯用的伎俩。
奥巴马就曾表示,网络信息自由流动好于安全流动。可高声宣扬“网络自由”的美国,从来都没有对互联网“疏于”防范和管控。
在美国,至少有26个州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案,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学校、家庭等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获取淫秽等有害信息。同时,美国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过滤软件生产国,世界各国封堵信息使用的过滤软件,大多数由美国公司生产。
美国媒体曾报道,美国国家情报部门与美国电信企业合作开发了一个程序,用以截听外国互联网通信;数年前,中央情报局增设专门机构,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互联网上窃取他国情报,为保存监控获得的资料及情报,中情局建立了三座录像带图书馆。
“9·11”之后,出于反恐需要,美国警方有权搜索公民的电子邮件通讯,甚至可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监视公民通信—不知希拉里女士的“网络信息自由流动”理论,对此做何解释?依据该理论,本·拉登将有在美国互联网上发布恐怖信息的自由!
希拉里女士显然忘记了,对网络信息进行管控是国际惯例。包括美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多个国家,都通过立法等形式,对色情、暴力、危害国家安全、煽动种族和宗教仇恨歧视等信息进行限制。
对自己的信息管控视而不见,独独对中国的网络管理说三道四、批评指责,足见贴着“国家商标”的“网络自由”,不过是美国控制下的自由。国务卿女士高谈阔论的美国互联网战略,无非是利用自己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资金、市场优势,向别国强行推销美国的“普适价值”,以谋取美国的商业、文化、政治利益。
希拉里女士应该知道,在冠冕堂皇的“网络自由”口号下,美国其实掌握着全球互联网的命脉。世界上支撑互联网运转的13个根服务器,一个主根服务器设在美国,12个副根服务器中有9个也设在美国。早在2005年,美国政府就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美国要无限期保留对互联网根服务器的监管。
这就意味着,如果哪个国家不听美国的话,与美国发生利益冲突,或与美国的价值标准不一致,美国就可能停掉这个国家的域名解析,导致其互联网瘫痪。2004年4月,由于在顶级域名管理权问题上发生分歧,掌控根服务器的美国令“LY”(利比亚顶级域名)瘫痪,利比亚在互联网上消失了3天。
这就是所谓的“信息自由流动”!
在谈及“美国关于21世纪网络时代保护自由的战略”时,希拉里女士公开表示将向“促进网络自由的草根运动”提供资金,把互联网视作美国在海外长期“推进民主”的重要工具。看来,美国又在扮演慈善家和救世主的角色,只是不知道,它想要推进的“民主”、“自由”,标准是什么?如果是美国所认定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那一套理论,而且强行要求别人接受,恐怕用“霸权”来形容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