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大多合法 多部门配合打击热钱
今天上午9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国家外汇管理局总经济师黄国波,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就“外汇管理和外汇储备”问题在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接受中外媒体的集体采访。
金融时报记者提问,您刚才提到热钱的问题,您能否告诉我们到底有多大规模的热钱流入境内,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能否有效阻击这些热钱?
易纲表示,关于热钱的定义,也是有很多争论。在一个资本完全开放的国家,以短期投机为目的而流进、流出的钱是热钱,而中国资本项下还没有完全实现可兑换,还没有完全开放,所以,在中国的热钱在很多的情况下往往是披着合法的外衣,比如通过经常项目、FDI、个人等渠道流进来的。当然也有通过地下钱庄流进来的,所以在资本管制下的热钱和在资本完全可兑换情况下的热钱,实际上是很不一样的。
易纲称,现在社会上最流行的一种方法是所谓“残值法”,就是说我们看一年的外汇储备增加了多少,然后减去贸易顺差,减去FDI,剩下的就是热钱。这是社会上比较流行的对热钱估算的方法。也有许多学者对这个方法也进行了说明,认为这个方法不够科学,比如说学者提出“残值法”漏掉了很多项,如比较重要的项有个人的外汇收入,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筹集并调回国内的资金。另外,中国有这么多的外汇资产,不管是国家的也好,还是社会的也好,外汇的资产每年要有收益,这也是要扣除的部分。
易纲指出,外汇储备是以美元为报告货币的,我国的货币实际上是分散化的,有美元、欧元、新兴国家货币等多种货币,这个货币币值的变动或者资产价格的变动也会影响外汇储备。所以他希望在估计热钱规模的时候,用的方法能够进一步的改进。
易纲认为,跨境资金流动要分两种,一种是合法合规的正常流入,另外一种是违法违规的。根据长期的观测,我国跨境资金的流动大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是合理的,是在我们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可以解释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违法套利的资金混入。防范热钱是我们的职责,我们要标本兼治,要多部门共同配合打击热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