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制定《信息安全法》
■本报记者 孙东辉 ■蒋兴坤
“信息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产,这已经成为共识。与此同时,信息安全问题对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影响正日益凸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信息安全法》,保护信息安全。
“利用信息系统漏洞进行的信息网络犯罪,在我国有快速发展的趋势。除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的信息系统进行攻击外,国内也有部分人利用信息系统漏洞进行网络犯罪。例如传播病毒、窃取他人网络银行账号密码、篡改网页等。”孙丕恕认为,这表明,信息安全是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必须尽快立法,加以保护。”
“虽然我们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孙丕恕认为,目前中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主要依赖于中央和各部委陆续出台的管理政策、文件进行指导,尚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另外,各部门颁布的法规、规章之间缺乏统筹规划,现行法律法规也过于原则或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为此,孙丕恕建议全国人大加快信息安全立法的步伐,将《信息安全法》尽快纳入国家立法规划中,尽快推进《信息安全条例》出台。“要着眼于国家安全战略目标的实现,对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制定专门的法规加以规范,从而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
在孙丕恕看来,“要做好基础性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构建,就要从完善国家信息安全组织体系,建立国家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加紧制定出台个人隐私保护法、数据库保护法、数字媒体法、数字签名认证法、计算机犯罪法以及计算机安全监管法等信息空间正常运作所需的配套法规。”
此外,孙丕恕认为,我国必须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逐步实现重要信息系统装备技术国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