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地方炼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成品油市场供应多元化的提案
由地方政府或民营资本投资的炼化企业称为地方炼化企业或地方炼厂。2008年全国原油加工量为3.42亿吨,其中的4400万吨由地方炼厂生产。截至2008年底,全国地方炼化企业有99家,约占全国炼油企业数量的4
5%,炼油能力超过8800万吨/年,地方炼厂前十名的加工能力超过3000万吨。一些新建的地方炼化企业按照后石油时期炼化企业建设要求,从建设项目的规模要求、技术标准、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已经接近甚至在赶超国有企业。地方炼化企业是几大国有石油集团之外一个重要的成品油供应来源,是油荒时期民营加油站及民营石油经营企业的主要油源。地方炼化企业已逐步发展成为中国成品油供给的重要力量,对中国成品油供应和保障石油市场的稳定作用显著。在2007年底和2008年上半年国内成品油供应最为紧张的时候,国家发改委组织中石油和中石化与东三省、山东、陕西、四川等地的地方炼厂开展合作,地方炼油代加工成为成品油“保供”的重要举措,凸显了地方炼厂的重要作用。
目前,国内石油市场主要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国有集团为主体,缺乏有效竞争。国内地方炼厂加工原料的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国家计划内的配额原油,仅能满足相当于其总体加工能力的1/5;二是自亚洲、俄罗斯等地区进口的燃料油;三是回收分散于主要油田核心区之外的“散井”的原油。商务部每年向民企派发的“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配额”受到政策制约。地方炼厂缺乏必要的油源,加工能力远远吃不饱,发展举步维艰。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炼厂开工率普遍不到50%,装置闲置严重。
大部分地方炼厂不得不进口燃料油作为加工成品油的原料,许多企业亏损或倒闭。
在保持国家对石油领域有效调控的前提下,积极培养成品油供应主体多元化,建立有序竞争、和谐共赢的石油市场体系,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和未来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发展趋势。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地方炼厂由于其草根性,具有顽强的自我生存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应当成为我国石油市场的一个有效竞争主体。大多数地炼企业都是地方名列前茅的利税大户,并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如国内地炼企业大量出现减产、停产甚至关闭,民营加油站将失去赖以生存的主要油源,这将加剧民营油企长期油源不足的矛盾,直接牵涉到整个民营石油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几百万人正常就业、生活和社会稳定。为此建议:
1.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自用原油。这既可以保证其原油加工需求,更可盘活社会库存,在低油价时为国家石油储备出力,也符合国家建立原油三级储备的思路。考虑石油市场寡头竞争的有效结构,可由全国性行业商会组织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各地方炼油企业。
2.适当放宽享有原油进口经营资质的企业原油批发权和自主经营权,允许非国营原油进口配额市场流通,可以销售给两大集团之外的地方炼油企业。
3.适当增加资源丰富、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条件地炼企业原油供应。地炼企业往往也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利税大户,考虑支持这些地方的经济建设,应当注意适当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炼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