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提出建议,要对不小心买了大房,但又消费不起的房奴实行破产保护,同时由国家给予救助。
叶青说,因受房地产商和一些“学者”别有用心鼓吹,同时也因市场缺乏小户型,一些年轻购房者盲目、冒险购买完全消费不了、实则浪费的100平方米以上大房,很多人的房贷月供超过月总收入50%,撞进“房奴”和“负翁”队伍。
叶青说,这些人有别于投机者。他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对还贷已达90%以上者,地方政府应给予破产保护,延长和推迟还贷时间和期限;对还贷低于90%者,可由地方政府成立中介公司,收购其贷款房屋归还银行贷款,将大户型置换为小户型,其差价既可支付一定中介费用,又可为“房奴”提供消费资金,这对启动内需很有作用;而对只付首付后未还月供,实属贫困者,政府应收购其房,归还首付,并进行社会救助,政府提供租房补贴,来化解不安定因素。据新京报
近期房贷利率处于上升通道,加上因经济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房奴”有的失业,或遇家庭突发事件无力继续还月供,银行如收回其住房,使社会产生重大不安定因素。——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
以超过月总收入50%来按揭购买,本身就属于非正常消费,不应采用个人破产保护来为其埋单。那些通过向父母借钱、亲戚朋友借债的债务链条来支付房款的,何尝不是另一种经济承受能力的极度透支?
政府不仅要关注“误买大房房奴”所遭遇的收不抵债、生活困顿,更要警惕背后的“破产连带效应”。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网友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