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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事后”规范银行收费效果存疑 或不治本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05日10:20
  昨日下午,银监会网上公布了最近向银行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银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商业银行深入论证收费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费水平的合理性。对 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对没有违反规定但存在较大争议的收费项目,要对收费项目和定价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代理收取的费用,要对客户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释工作。

  业内专家认为,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收费行为的通知是对公众争议事件的及时 回应,暂时平衡了公众利益与银行盈利之间的关系。然而通知毕竟不是立法,约束力有限,并且没有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采访中不少市民担心银监会这一通知的后续执行效果。

  回应

  广东银监局要求各银行上报收费情况

  银监会在网站公布了通知以后,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广东省各家银行还没有收到具体的文件。但是不少银行的总行已经接到相关通知。其中,广发银行回复记者采访表示,“我行已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本行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广发表示,在出台一项收费标准时,特别是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他们会考虑成本支出进行价格制定或调整,并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向监管机构报备,并在网点、网银提前进行公告。

  而浦发银行个银总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该行已经立即传达了相关监管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监管要求开展自查,但自查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变动。

  而记者昨日也了解到,广东银监局今日将要求各银行将各项业务收费的详细情况上报,先进行全面的摸查报备,了解各家银行到底都有哪些收费项目。

  疑问

  模糊通知会否治标不治本?

  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银监会目前发的这个通知,算是监管部门的一个明确表态,目前有些银行的收费的确存在很多不合理和太随意的地方。实际上,银监会目前在银行的收费项目上是不起作用的,银监会更多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去监控银行收费。 “很多银行作为国有企业,本身就肩负着很大的社会责任,它不是私人企业,因此收费应该实实在在地核算每一项业务成本到底有多高。实际上很业务成本都是很低的。如果从之前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去看,现在看来很多银行的收费都是不合规的。”该人士表示。

  而一位接近管理层的资深业内人士也认为,银监局本次出台的通知并没有详细列明哪些收费是不合理的,哪些收费银行需要重新评估,若要调整应该怎样去调,因此估计银监会并没有动真格。“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具体行动,这个通知很有可能是"治标不治本"的。”该人士表示。

  兴业银行广州?a href="https://q.stock.sohu.com/cn/601988/index.shtml" target=_blank>中行谐す宋榔蕉员颈钦弑硎?,一方面,有些银行目前收费的随意性确实比较大,而最近银监会承受的压力也非常大,这次发布通知估计是希望先摸查情况。但其透露,对于一些争议的业务如“数零钞”费,管理部门已经命令表示不能开收。

  建议

  应建立银行服务成本核算机制

  实际上,目前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很明确的标准区分哪些是不合理的收费,也是目前监管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管理部门应该组织专家来论证一下各项银行业务的成本有多高,制定出一个明确的程序去核定银行的收费问题,而这些都不是很困难的事情。“让银行去"自查"是很不可靠的,银行本身就没有自我监督的激励。”

  顾卫平认为,由于银行业存在一定的垄断性,因此应该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再定价。如果从一个经营单位的角度来看,银行提高手续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另外一方面,银行这几年的盈利情况都较为乐观,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向客户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应该是银行业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提高手续费实质上是加大了客户的交易成本”,顾卫平表示,这不利于银行业资源和平台的共享。

  目前,银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抓紧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将重点明确对商业银行在公平竞争、信息透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监督、协会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同时,记者了解到两部门目前已组织有代表性的2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础结算业务成本进行详细测算,为相关政府指导价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考虑到银行服务收费事宜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影响广泛,上述工作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尽快发布。相关业内人士表示,相关操作细节或许会在该办法中提及。

  法律界声音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詹礼愿:

  银行强制收费是垄断行为

  银行和客户是一种金融服务合同关系,哪些要收费,收多少都应该由合同双关共同决定。应该在客户开设账户时就将所有收费项目明确告知客户,客户签字认可才可以收取,否则都是无效的。现在银行的收费项目却越来越多,违反了《合同法》和《物权法》。 很多银行把自己当成政府部门一样想收费就收费。现在银行把储户当成提款机一样,随意收取手续费。银行的服务并不是免费的,银行已经用储户的钱去发放贷款,从中赚取了利润。我们把钱存在银行里,银行拿我们的钱去赚钱,我们想用自己的钱的时候却还要交乱七八糟的手续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面对银行的强制收费,客户无权选择,这是很明显的垄断行为。商务部应用《反垄断法》对银行进行处罚。通知里面没有说具体什么项目违规不合理的,但从《合同法》角度看,未经客户同意,所有项目都是无法律依据的。

  记者观察

  事后补救

  不如事前引导

  广发证券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游文峰认为,银行希望跳出依靠储蓄信贷传统收益模式,走收入多元化创收模式无可厚非,但一举一动须顾及公众利益。银监会的通知可以说从政策层面规范了对银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认为,现在的问题在于银行在增加收费的时候往往是没有商量余地的。除非引发争议,否则就视为“合理收费”。这源于银行业的市场是不充分竞争市场,在这个市场环境内,消费者是被动的。因此,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在必要的时候及时发出声音。

  “其实,我觉得如果银行把常规性的服务水平提升了,适当就一些增值性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关键问题是,不能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消费,每项收费都应该提前告知并且公示。”家住广州市白云区麓湖路的刘女士说。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对于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的管理上相对滞后,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监管部门才出来“灭火”。

  “与其 事后补救, 不如事前引导。”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

  廖治超认为,这次银监会出台的整改通知在短期内能够对银行业服务项目收费混乱的现象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通知毕竟不是立法,只是暂时解渴,约束力有限,如果不从源头上进行监管根治,相信过不了多久,又会冒出新的乱收费花样来。

  游文峰说,原来证券公司要收取客户的下单费、委托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但正因为市场竞争的结果,现在这些收费都没有了。

  彭澎建议,银行业需要进一步开放,充分竞争,让大家提高服务水平,让民间资本进来,这样服务和收费水平自然得到调整,收费合理服务好的自然得到认同。

  “要对银行业的市场监管进行细分。四大银行占据了市场份额的七成,从前几次的收费风波来看,往往是财力雄厚的大型国有银行率先提价,而中小银行随后跟进。建议对这类"领头羊"的行为要重点关注,及时引导。”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说。(记者黄倩蔚 实习生王霞)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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