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消费“潜规则”最坑人
2012年03月16日00:4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又到“3·15”。网民就消费领域中遭遇到的消费陷阱及维权等问题展开热议,涉及餐饮、汽车、通讯服务、快递、旅游、网络团购等多个行业。
一些网民表示,消费者要的是诚信的企业,诚信的产品,要的是一份“安全感”,而不是无良企业对消费者的“算计”。这种安全感不仅仅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需要,每一天每一时都需要;消费者 要 的 安 全 市 场 , 也 不 仅 仅 是“3·15”这一天,要的是真正的“安全”和“放心”。
“注水”团购成投诉重灾区
根据央视“3·15”晚会收到的各类线索统计,网络购物投诉量位居榜首,其中团购成网购投诉重灾区。
署名“小栗”的网民认为,在物价飞涨的今天,团购以价格低廉而获得广大网民喜爱。而网购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时尚消费方式,更是受到年轻消费群体的推崇。“今天你团了吗?”甚至成了网络流行语。但其实网络团购在“看起来很美”的同时,暗藏不少“潜规则”和陷阱,消费者稍不小心就会被坑。
网友王女士投诉称:3月8日,购买了一份团购餐,去餐厅消费时却因商家确认不了,出现未使用的团购券却在平台上显示已被使用的情况。
“当时我给团购平台打电话,团购网和商家协商后说可以发二维码刷屏,在我一直没收到二维码短信、重新自费点餐的情况下,却在第二天告知我团购券在当天早上5点多被使用了,因此不能退款。”网友王女士连连喊冤:“饭没吃,钱没了,吃的饭自己掏钱一点没便宜,竟然还让我自己去商家那里找没用券的证据,还有天理没?”
汽车消费者处境被动
据汽车投诉网数据统计,投诉第一大户为车身及电气,约占投诉总量的三分之一。主要投诉问题包括噪音、共振、空调、导航等。多 位 消 费 者 使 用 汽 车 导 航 时 发现,常常会被误导。投诉排名第二 的 是 发 动 机 , 投 诉 总 量 约 占2011年总投诉量的23 .80%,投诉集中在发动机异响、怠速不稳、油耗高等问题上。其中涉及变速箱的投诉量占比高达21.56%,主要是变速箱异响、换挡困难、跳挡等问题。
署名“宇哥”的博文认为,汽车消费维权主要有3个方面的难题。首先,消费者维权怕麻烦。汽车消费维权不仅需要决心,需要证据,也需要消费者坚持。很多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考虑到维权程序麻烦、成本高而且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往往选择忍气吞声,使得不良商家屡屡得逞,恣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其次,监管部门取证难。在汽车消费维权案件中,消费者手中的购车证据在提车时会被商家收回,而且强制搭售行为多由商家和消费者口头约定不清造成,致使消费者保留证据困难。第三,买卖双方关系不对等。汽车4S店一般投资很大,不仅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还有强大的智力后盾和丰富的社会资源。从销售流程设定、书式材料制作到后续问题的处理,汽车4S店都精心设计,消费者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银行乱收费涉嫌“霸王条款”
近日,花旗银行的中国客户王岩打印了47个月的对账单,银行竟要收费4700元,经交涉,共计96页的对账单收了4200元。花旗银行称,高收费的目的是想鼓励客户使用网上银行以及出于环保考虑,该行已决定近期将这笔4200元的收费退给王岩。
署名为“邓海建”的博文认为,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天价对账单到底有多么“天价”,而是如果不是消费者对天价对账单说不,那么,相关银行会有如此“惠民”的自觉之举吗?譬如当事银行对于“每份100元”的解释是“一个月一份100元”、而不是消费者所理解的“一次性一份100元”。如此模棱两可的说法,当然由不得银行单方解释,因为按照合同法规定,格式合同条款在出现两种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人的解释。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因此,无论是对账单收费还是其他收费项目,都应在职能监管部门的“视线范围”之内。
署名“王石川”的博文认为,银行乱收费、不明不白地收取,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甚至涉嫌“勒索”,早已备受诟病。遏制银行乱收费,不能寄希望于银行良心发现、道德自律,也不能一味期待行业内的监管,必须从重建制度和制度改革入手:明确银行乱收费将承担法律代价,另一方面进行金融改革,推进银行业更充分竞争,打破银行靠收取手续费和吃利差赚得盆满钵溢的不合理局面。
(记者 史丽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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