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煤装备:少计股权激励费用 涉嫌虚增利润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2月17日进行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预披露,从披露的过往三年财务数据来看,中煤装备的盈利增长能力较好,其中营业收入从2008年的19474.36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25932.28万元,净利润则从2008年的4414.24万元增长到2010年的6191.05万元。更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前三季度虽然仅实现净利润2705.57万元,但若扣除当期计入损益的2054.01万元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该公司真实盈利水平应当是4759.58万元,也超过了上年全年水平的四分之三,盈利增长能力还是能够令人满意的。
但是相比该公司较好的财务数据,本报却更加关注该公司存在种种财务疑点,其中涉及股权激励费用金额确认等问题。
根据招股说明书“股本变更”部分披露的信息显示,中煤装备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1年3月17日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9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新增的1100万元注册资本由冯春保等56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1883万元,按照每股1.71元的价格认购公司股份。涉及本次增资的56为自然人中,要么在中煤装备担任要职,要么就是中煤装备大股东冀凯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总之都是有能力影响甚至决定中煤装备重大经营决策的任务,那么针对本次增资行为,显然应当纳入股权激励的范畴。
参照中煤装备在2010年12月底,由广发信德、深圳博益等外部投资者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单位注册资本6.5元。此后在净资产折股时,先前的有限公司11120万元注册资本,折算成股份公司13900万元总股本,折股率为1.25倍,则先前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折算过来应为每股5.2元。
同时,在外部投资者对中煤装备进行增资之后,该公司再也没有进行过现金分红。考虑到在此期间该公司处于盈利状态,则56位公司内部自然人增资时中煤装备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应当高于此前外部投资者增值时,进而意味着56位公司内部自然人增资时中煤装备每股公允价值不应低于此前外部投资者增资时的对应价格,也即5.2元。
那么,参照中煤装备在2011年3月向56名高管人员定向增发1100万股股票时,增资价格为1.71元,则应当针对此事项计提股权激励费用3839万元((5.2-1.71)*1100万元).
但是事实上,根据中煤装备招股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的信息披露,该公司在2011年度管理费用发生额中,所包含的股权激励费用仅2054.01万元,与前文计算的应计提金额相差了1784.99万元,差额部分约占该公司2011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金额2705.57万元的65.97%。也就是说,如果中煤装备将前述1100万元增资行为全部作为股权激励的话,该公司在2011年上半年仅能实现微利920.58万元。
中国资本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齐宪臣对本报讲:“石家庄中煤装备难逃少计股权激励费用,进而涉嫌虚增当期利润的嫌疑”。
作者:高远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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