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计数据造假看地方政府GDP政绩理念
2012年04月12日00:5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闫泓萧
2012年3月底是国家统计局汇总各地方统计数据的月份,也是社会各界期待新年第一季度经济数据的关键时期,然而就在此时,媒体曝光了山西省河津地区的统计数据涉嫌造假嫌疑,当地经信部门与统计部门联手对企业的生产总值进行干预,每次上报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与企业实际产值都是相差悬殊。随着事件的发展,近日媒体又爆出了“统计数据造假遍及多地”等报道,指出:与深圳市敢于公布经济数据“负增长”现象不同的是,国内多地区的统计数据都涉及造假,而造假的方式都是大同小异,通过经信部门与统计部门而进行。可见在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的制度下,统计数据造假现象仍未得到有效地遏制。对此,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对地方统计数据造假做出重要批示:“企业是否独立、真实地上报统计数据是一套表联网直报工程能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在一套表联网直报等统计“四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地政府机构给予了大量支持,绝大多数地方支持企业独立上报真实数据。但是从这篇报道和我们掌握的情况看,仍有个别基层政府机构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于不顾,以各种或明或暗的方式,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望各地引以为戒,立即整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统计数据造假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国家统计局公布经济数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在社会公众面前造成了强烈的不良反响。其实,要杜绝统计数据造假,必须要了解地方政府造假数据的原因,也就是说统计数据造假现象折射出了什么问题?随着近年来,我国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GDP逐渐成为了地方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而一些地方官员也逐步养成了以GDP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和价值取向,一切围绕GDP做文章,以GDP增长来考核干部政绩,以GDP的多少来提职晋级,造成了政府官员单纯“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体系,助长了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不计代价追求短期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现象,而本次统计数据造假就是追求GDP政绩理念所驱动的。
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各界提出了“绿色GDP绩效考核理念”,绿色GDP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以综合考虑经济、自然资源、自然境和社会影响等各种因素的投入与产出测算为基础,一国或某一地区在核算期内所有经济活动所形成的最终成果。2005年2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在北京等10个省市启动了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地区环境核算框架、开展污染损失调查以及开展环境核算等三方面内容开展。然而,在经历了两个多月的试点工作后,发现绿色GDP绩效评估存在着部委之间产生分歧、核算的科学性背后有着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绿色GDP遭遇被拒绝的尴尬等障碍,而这些障碍主要来自于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包括公众对绿色GDP的认知不足和地方政府官员的GDP情结仍然十分严重。公众的观念是其行为的基础。绿色GDP要想充分发展,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和参与。目前,大多数公众对绿色GDP的理解还仅限于概念上的认知。由于宣传普及的局限性和公众自身素质的限制,他们难以及时、准确地获取有关绿色GDP及其实施进展的信息。同时,仍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对绿色GDP认识不足,还没有树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由于绿色GDP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综合性地反映国民的经济活动的成果与代价,实施绿色GDP核算必然对基于传统GDP核算的发展理念形成巨大冲击,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职务升迁造成较大的影响。
第二,评估体系不完善。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2006年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来看,由于基础数据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此次核算没有包含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中的生态破坏成本,只计算了环境污染损失;而环境污染损失成本包括20多项,此次核算仅算了其中的10项,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要部分都没有涉及。
第三,评估技术不先进。一方面,绿色GDP考核要涉及到自然资产的衡量,实际情况中,许多自然资产同时具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资产的属性,其产权界定非常困难。而且,虽然某些自然资产和自然资产的某些功能看似有价可循,但实际上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或不完备,其价格会被严重扭曲和低估,比如砍伐一片森林卖掉原木,原木的销售价即可纳入GDP统计。但森林砍伐导致依赖森林生存的许多哺乳动物、鸟类或微生物的灭绝损失就无法估量。另一方面,环境成本的计量问题较难处理。由于环境成本具有累积效应和环境损失的多因性,很难对某一污染物所造成损失的因子考虑周全。比如对水污染损失成本的量化,有毒污水排到河里,使渔业受损失,人们饮用水导致生病、精神上受损失以及迫使人们到很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饮用水源,这些损失都应计入水污染损失成本。
在“十二五”规划以环保、民生的经济发展理念下,绿色GDP无疑是今后的绩效考核趋势。当然,绿色GDP考核目前还存在着上述一系列的问题,对此社会各界首先要树立绿色GDP观和绿色政绩观。一方面提高公众对绿色GDP的认知度,并加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官员及相关学者积极促进观念上的变革,树立全新的发展观与政绩观。其次,有关部门要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应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三个方面进行架构。最后,创新绩效评估技术;通过专项调查取得绿色GDP核算所需的技术数据;同时,将资源和环境独立出来,建立资源和环境的卫星账户,作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补充,在此基础上对现行GDP进行扣减和调整,从而得出绿色GDP。此外,对于环境污染价值的测算,运用恢复费用法进行核算,即通过恢复生产性资产所需的费用作为生态环境的损失的最低价值进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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