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财新传媒关于《银行受困实德泥潭》报道的说明
财新传媒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2012年4月16日出刊)发表了“银行受困实德泥潭”一文,该文已在财新网刊载(全文见https://magazine.caixin.com/2012-04-13/100379411.html)。
4月15日,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发表《严正声明》,称“4月14日财新网‘实德进入破产程序’的报道,纯系谣言”(全文见https://www.shide.com/view.asp?id=772)。
对此说法,我司深表诧异与质疑。特此作出如下说明:
(一)财新网、《新世纪》周刊从来没有刊发过所谓“实德进入破产程序”的文章。前述《新世纪》周刊关于实德银行贷款的文章中,涉及相关内容的具体表述为:“一家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负责企业破产业务的部门,已悄悄启动了实德破产的前期准备程序”。
稍具法律常识应该知道,“破产前期准备”和“进入破产程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破产是一个专业的法律用语,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详细的破产程序启动条件:需要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而财新文章所说“破产的前期准备”,系指由律师事务所进行的前期论证和法律研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审核企业资产负债表、清理债权债务清单、核算近期和远期负债等工作,为一家企业应不应申请破产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供咨询意见。
对于该律师事务所开始实德相关法律准备工作,本司有确凿信源。相关文章的表述,是严谨而专业的。
(二)财新传媒历来强调尊重版权,禁止非法转载、随意抄袭等行为。遗憾的是,该文刊发后,一些媒体不负责任地任意删节、篡改财新报道的原意,网上出现了诸多未经授权、标明内容来源于财新而已经走样的文章。
对于此类行为,我司表示严厉谴责。在此,我们再次强调保护作品完整性、尊重版权的重要性。我司保留对非法转载和恶意抄袭行为的法律追诉权利。
(三)欢迎各界人士、广大读者对财新传媒的报道提出批评指正,但建议通过财新网(www.caixin.com)和《新世纪》周刊查看原文。我们拒绝接受有关方面不经辨查、横加指责的不负责任的言行,并对此也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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