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水县人大常委会已作出对王辉的免职决定。依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将对王辉的公务员身份予以辞退。在王辉工资管理、工作调动及提拔调整职务过程中,有关地方和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省市有关方面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新华社4月28日)
山西文水吃空饷的副县长王辉终于被免职并被辞掉了公务员身份,舆论监督又拿下一城,这与山西省委和吕梁市委的“高度重视”当然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省市纪检和组织部门并没有到此为止,还要继续调查追究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之责,追查这“三不”理所应当,也算是“亡羊补牢”之举。但在追究“三不”之外,还有“一荐”是不可不查,不可不究的。这“一荐”就是王辉2007年担任文水县政协副主席到底是谁提名推荐的。
王辉没办理任何手续就在工作两年后赴京做生意,多年不上班,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之前的国家规定,早该辞退或开除,但却吃空饷多年,王辉所挂空名的单位以及县组织人事部门当然有“三不”之责,也应该追究。但这样一个吃空饷多年、严重违法违纪的一般干部,2007年回到文水,怎么就能一步登天当上县领导了呢?
据媒体日前的报道,王辉2007年当选县政协副主席和2010年当选副县长,县里都是当做“政治任务”来完成的,县委书记还透露,这是市里领导的安排,一定要保证完成任务,甚至说“选王辉,就是选县委”。
其实,县委书记不讲,稍有政治常识的人也都知道,县级干部,不分党内外都是“市管干部”,王辉由市里提名推荐的可能性极大。推荐王辉,究竟是市委常委集体推荐,还是个别人的“力主”?如果是前者,那常委们同样有“三不”之责,同样应追究,不能只追下不追上;如果是后者,那“力主”的个别人与王辉是否存在利益关联?
所以,要真正平息公众的质疑,只有将王辉背后的黑幕撕开,一查到底,既查基层“三不”,更要查高层“一荐”,不管涉及谁,都应完完整整地公布事实真相。真相大白,聚讼立消,当地政府的公信力也才不致受损。(江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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