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5月9日发布通知,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850元和8020元。
发改委表示,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
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如下图(单位:元/吨):
注:1、表中除北京、上海市外,汽油(/)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2、表中北京市和上海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DB11/239-2007)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427-2009,DB31/428-2009)的油品。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