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推出正当其时
2012年05月10日04:54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当前,监管部门正在积极进行中小企业债券推出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场预计首批试点项目将于不久后推出。中小企业债于20世纪70年代以高收益债券形式兴起于美国,其发展经历表明,其市场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正相关。当前国内经济即将触底进入下一轮经济景气周期,且正逢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面临发展良机,此时推出,既有助于破解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也将为券商提供新的业务机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制度设计时,乃至正式推出后一段时间内,参与各方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问题:
首先,应丰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市场繁荣取决于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单纯的企业融资需求无法催生出成功的债券市场,这条经验在美国的高收益债券发展史上显得尤为突出。长期以来,我国监管机构对发债主体的控制较为严格,高信用等级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一直是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的主导者。投资者则以银行、保险、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投资者为主,对所投资债券的标的要求较高。目前的投资者按既有规定几乎均无法投资中小企业债券。从长远来看,这种状况无法充分发挥债券市场的风险发现和转移功能,对私募债券的发展尤为不利,因此,丰富相应的投资者尤为重要。
解决此问题的途径包括:第一,建立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对私募债券的投资者作出限制性规定,建立适当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鉴别体系;第二,投资主体多样化。在合格管理制度下,按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大型金融机构外,让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都可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并允许银行间市场债券丙类结算账户、发行人的法人股东、个人股东甚至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第三,批准发行专门投资于中小企业债券的券商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基金产品等。
其次,根据市场需求推动产品创新。中小企业债券因发行人规模相对较小,投资者认购和交易此类债券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而如果较好解决转移和对冲中小企业债券风险问题,也将极大提高合格投资者参与中小企业债券的吸引力。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一方面,可以借助金融工具转移和分散的方法来降低投资风险,如信用违约互换(CDS)、债券抵押债务凭证(CBO)等,将自身持有债券的违约风险转移出去;另一方面,可通过资产组合进行风险分散。与此同时,还应该吸取“次贷危机”的经验和教训,在风险对冲机制上进行创新,以补充金融工具在规避风险方面的不足。
再次,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和设施。私募债券之所以能够在成熟市场快速发展,得益于其拥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司法程序、较为发达的信用评级体系、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会计审计制度和高效的交易结算系统等较为完善的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和设施。
就债券而言,我国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监管部门实现制度性突破,出台对私募债券专门的纲领性法规,突破“企业发行债券的利率上限为同期银行储蓄利率的140%”、“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40%”等限制性规定。同时,私募债券审批程序简单,发行人门槛较低,投资此类债券风险较大,强化中介机构的作用对保护投资者、规范各方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尤为重要。另外,债券市场的发展不能脱离有效监管,以限制市场的过度投机,尤其是在市场发展的初期,应该坚持逐步发展、风险可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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