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集团(1886.HK,下称“汇源果汁”)并未成功,但有人却利用此消息大赚一笔。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向汇源果汁发出179.2亿港元收购要约。8月29日至公告当天,汇源果汁股价在5天内大涨164%。商务部此后宣布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
但昌运东富集团董事莫峰和他的妻子孙敏从这笔失败的交易中狠狠地赚了5510万港元。也因这笔交易,香港证监会盯上了他们。莫峰曾列2010年《新财富》富豪榜第142位。
据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向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下称“审裁处”)提交的通知文件(下称“通知文件”)显示,孙敏被怀疑涉及内幕交易等市场失当行为。
5月22日,汇源果汁管理层透过公关告诉本报,因该案件不涉及集团人员,亦与本集团利益无关联,集团不会对此事予以回应。另外,据上述人士透露,与该案相关的汇源果汁非执行董事孙强已于2009年6月离开了汇源果汁,不再出任非执董职务。本报多方联系,无法接触到昌运东富负责人。
笔记露马脚
2008年9月3日,汇源果汁公告称,荷银融资亚洲有限公司代表可口可乐向汇源果汁提出收购汇源全部发行股份建议。其中,在联交所上市的汇源股份收购价为每股12.2港元。
上述公告发出前两个月,即2008年7月,汇源董事兼汇源大股东Gourmt Grace International Limited非执董孙强已联络高盛,并邀请该公司安排拍卖汇源主要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然而,直到2008年7月24日,竞投者才向高盛提交了无约束力的指示出价。据一位接近汇源果汁的人士介绍,孙强在竞投者向高盛提交无约束力指示出价前,就已邀请高盛拍卖汇源果汁股份属于泄露公司机密行为。
虽然上述行动已在7至8月进行,但在2008年9月3日,汇源果汁在联交所挂出公告前,市场上并无任何关于此收购案的公开消息。孙敏在此期间已在秘密建仓。
通知文件称,2008年7月30日至8月29日,孙敏以自己和莫峰名下4间公司的名义买入了861.35万股汇源股份。这4间公司分别是Perth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Bombetta Development Limited、Bartlock Investment Limited、和Transfie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以上股份买入价在3.78至4.66港元间。
孙强被指和孙敏、莫峰关系密切。
之后,2008年9月3日至4日间,孙敏以10.24至11.12港元的价格将上述所有汇源股份沽出,累计获得纯利超过5510万港元。
整个交易过程,孙敏是以其秘书张美珊的名义购买。张美珊的日记簿上详细记载了交易过程的会议记录。
通知文件称,2008年8月1日,张美珊的日记簿上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家未必同意出售,有风险”等字眼。这些记录来源于莫峰、孙敏、昌运东富的运营总监张凤仪和张美珊的会议讨论内容。监管机构认为,若不是提前得知收购内情,一般投资者不可能设想到汇源果汁最后不能被收购的原因。
通知文件显示,孙敏及其丈夫莫峰均为昌运东富集团的董事兼股东。孙敏负责管理集团的投资活动。
昌运东富客户包括内地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国际粮商、化肥贸易商及钢铁厂。
严打内幕交易
监管机构称,孙敏上述交易违反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该条例规定,若当事人知道另一人与涉案法团有关连,并有合理理由相信因此关连而掌握该法团的消息,而当事人直接或间接从这个人收到关于该法团的有关消息的情况下,进行该法团的上市证券或其衍生工具交易,即属内幕交易。
“雷曼事件后,香港政府已加强了对市场失当行为监管,处罚的案例不断增加。”一位负责证券诉讼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5月4日,《2012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刊宪后,香港证监会可以直接把6种市场失当行为转交审裁处处理。之前,证监会报告须经财政司司长通过方能转交审裁处。
日前,香港证监会正向法院上诉,希望禁止对冲基金Tiger Asia在香港从事任何上市证券或衍生产品交易,并要求把被冻结的3850万港元涉案资产退还受影响的投资者,原因是该公司涉嫌与上述案件类似的内幕交易。 (来源:21世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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