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7亿腐败窝案一审 “温州菜篮子”原董事长死缓
涉案3.7亿元腐败窝案一审“温州菜篮子”原董事长死缓
16名高管获刑 审判长宣判耗时逾90分钟
通讯员 董忠波 杜筱碧
早报记者 张刘涛
昨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国权等16名高管涉及3.7亿余元的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应国权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15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同时,追缴16名被告的违法所得,并责令其返还财物,退赔损失。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除了应国权,本案的其他15名被告还包括原公司党委书记、多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应国权的儿子等。因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判决书长达131页,当天上午判决时,审判长仅宣读判决书就用了90多分钟。
应国权等16名国企高管的共同贪污腐败窝案涉及金额3.7亿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应国权身为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实施贪污犯罪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且认罪态度差,依法应予严惩。在共同挪用公款犯罪中,应国权是决定者、指挥者,亦系主犯。据此,温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对被告人应国权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张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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