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7月二手房施新政 普通住宅计税变化最小
“7月1日以后我购买二手房是不是交的税费比现在贵几倍?”“我们是不是应该在7月1日前买二手房?”最近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咨询二手房新政。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成都二手房将参考“评估价”征税,即税务部门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得出当地二手房基准评估均值,然后用评估值比对二手房交易时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判断所申报的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低。但是,由于二手房各种物业形态不一,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交易的二手房具体情况,不同类型的房产征税项目存在差别,不能简单地以提高几倍的税费来看待即将执行的新政。
新政影响 普通住宅计税变化最小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以指导价来计税的方式十分普遍。二手房交易计税中,又将不同的物业划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计税方式各有区别,此外,砖混、框架等不同结构的住宅又有不同的市场指导价。
以一套一环附近2001年的框架结构单价7000元/的100电梯公寓为例,由于其属于普通住宅,政府指导价为3600元/,需要缴纳总价的1.5%的契税、成交价1%的个人所得税、房屋面积每平米6元的转移登记费,假若按照指导价计税,则总计缴税1万左右。但7月1日后按照“评估价”征税后,相比原来的标准其指导价3600元/将会大幅提高,假若按7000元/来算,则税费将多出几千元。
不过,这将是税费变化最小的一种二手房物业了。富房门店经理表示,按照“评估价”征税后,相比原来的标准,纳税额将会有不同幅度的增加,但由于不同的物业受到税费调整的影响不尽相同,不排除一些购入不足5年的房屋交易税收成本会上调2-3倍,其中像别墅类、超过140的非普通住宅今后的税费将大幅提高。
以二环外一套1999年前的150砖混结构多层住宅为例,当时业主购买价格为单价1500元/左右,而目前二环旁砖混结构的非普通住宅的政府指导价约1500元/,在实际交易中,一些客户按照指导价计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非普通住宅超过5年仍要征收的差额补收营业税,该套房屋税费不到2万元。但是,此类物业一旦用新的计税方式进行缴纳,光是差额补征营业税一项,可能高达5万元左右,整套房屋今后的二手房交易计税加起来比例接近总房款的8%,约8万元的费用。
7月1日起 二手房交易需自行申报纳税
成都市地税局副局长鄢学明介绍,“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频繁发生,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正常秩序,因此财政部下令在各地推广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成都市自去年11月起开始筹备,今年7月1日,二手房交易评估计税软件系统将在各区(县)建成并投入使用。
记者获悉,该系统上线后,仍需要买卖双方自行申报纳税。若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系统评估价,并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将依据评估价值来核定计税价格。鄢学明表示,新系统旨在核定交易价的真实性,并由此界定征税额的准确性,与缴税额度的增减不能直接画等号。此外,由于考虑了房屋结构、地理位置、朝向、景观等诸多因素,同一小区内不同房屋的评估价都不会一样,即一房一价。记者徐洁莹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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