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企老总上演受贿父子兵:老子招呼儿子捞钱
2012年05月29日1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薇
继重庆移动原董事长沈长富“父子受贿案”后,最近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侯行知父子又被查处。……父亲当高管、儿子当托儿,“受贿父子兵”现象频发令人忧。
针对这一问题,重庆市国资委近日出台新规,要求市属重点国企领导干部必须报告配偶和子女从业、移民等14个类别情况,引发公众对国企高管权力监督的关注。
老子“招呼” 儿子“捞钱”
“我知道侯彧本事不大,没什么能力,也不好好上班,没有固定收入,我就想趁在位的时候,利用手中的职权帮助别人协调生意,让侯彧从中收取点好处费,希望他以后能过得好点。”被捕后,侯行知坦言,原本想给儿子铺一条“阳光大道”,没想到却把他送进牢狱。
在担任国企董事长之前,侯行知曾任重庆市经委副主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在不少熟人眼里,他一直是个“耿直、肯帮忙”的人,但作为一名正厅级干部,与他结交并非易事。于是,一些请托人开始迂回拉拢他的儿子侯彧一个混迹社会、不务正业的闲人。
“送钱给侯彧,就等于是送给侯行知。”这是该案中诸多行贿者说过的话。不管是承接工程、招揽生意还是人事调动,只要侯彧表示愿帮忙,请托的事情就成功了大半。这诱导侯彧不断利用“父爱”帮助他人“做生意”,自己从中收取好处费。
2008年5月一个晚上,侯彧对正在客厅看电视的老爸说,能不能帮其朋友冯浩(另案处理)做点有“优惠条件”的精煤业务,并表示冯浩可以分点利润给侯彧。侯行知听后答应帮儿子“打个招呼”。随后,能投集团下属的两家国有煤矿与冯浩签订购销合同,并违反企业规定在供货量、付款方式等给予“优惠”。作为回报,冯浩很“够朋友”,先后给侯彧182万余元的“利润分成”。
像这种一个“招呼”就能赚大钱的“无本买卖”,侯行知父子干了不少。在“掌权”期间,侯行知遇朋友交际应酬,常带儿子一起出场,心领神会的侯彧事后便去找叔叔伯伯承揽生意,甚至父子二人有时一起去收“贿金”,在贪腐之路上越走越远。
联手提拔“带病干部” 牵出“受贿父子兵”
“老爸,关照南桐矿业的吴晓波”在2011年2月重庆能投集团研究人事问题的党委会上,侯行知收到儿子侯彧发来的提醒短信。侯彧受人之托、插手干部提拔,成为暴露侯氏父子贪腐行为的导火索。
2010年9月,重庆能投集团下属一家矿业公司要选拔一名副总经理。作为该职位候选对象之一的吴晓波(另案处理)知道,提拔的话语权掌握在侯氏父子手中,于是找到侯彧帮忙。作为“敲门砖”,吴晓波安排南桐矿业的钻头供应商以支付代理费的方式送给侯彧31万元,侯彧随后便答应吴晓波回去跟父亲“说一下”。
但意想不到的是,由于吴晓波在民主推荐中排名第二,与第一名成绩差距较大,侯行知没能帮上忙,但为了安抚他,承诺让其“等下次”。
2011年2月,吴晓波所在的矿业公司再次选拔一名副总经理,随后在能投集团开党委会研究该人选时,侯行知收到一条儿子提醒短信。这次为兑现“承诺”,确保不出差错,侯行知主动表态同意将吴晓波提任为南桐矿业副总经理。侯行知虽帮了忙,但回家后便告诫侯彧:“这种事以后不要发短信,也不要插手公司人事问题。”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到半年时间,吴晓波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调查,这一查就查到侯彧身上。2011年8月,侯彧被正式批捕。
儿子被抓,老子心惊。侯行知感觉事态严重,开始向老板们退还赃款,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法网恢恢,已年过60岁的侯行知在一个多月后也被批捕。近日,父子二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8年。
国企高管:“重申报、轻监管”难题待破解
“老子当高管、儿子当掮客”,这一腐败现象暴露了国企高管权力监督的薄弱。侯行知坦言,大型国企董事长的权力大、监督弱,在项目合作、物资采购、兼并重组、干部任免等方面拥有话语权,暗箱操作空间较大,可以借此“交朋友”,将权力“期权化”。
前几年,侯彧想买车,侯行知就给一位老板“朋友”打电话“提示”,原因是他曾为该老板兼并改制国企“提供巨大帮助”,对方心知肚明,马上给侯彧的银行账户转款40万元。
经法院认定,侯行知收受625万余元受贿款,在其涉及的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协调上市指标、工程项目承接、延长企业用电优惠、购买煤炭、干涉人事提拔等14项犯罪事实中,经其儿子侯彧“牵线搭桥”的有6项、涉及受贿金额达374万余元。
对此,侯行知表示,他并不完全清楚侯彧究竟在外面收了多少钱,侯彧也没有把受贿所得交给他,都是由侯彧自己支配使用。“但主要责任还在我,侯彧的沦落不过是对我的另一种惩罚而已。”
在被调查期间,侯行知还极力为侯彧求情,希望能对其“从轻处罚”。谈及原因,侯行知坦言,侯彧小时候双腿摔成骨折,夫妻俩四处求医才将双腿治好,因此对其疏于管教,有求必应,滥用“父爱”。对此,该案主审法官认为,如果侯彧不是对父亲的受贿行为耳濡目染,可能不会走上受贿道路。
重庆司法界有关人士表示,“受贿父子兵”现象显示,在一些行业或领域,权力垄断化、个人化、期权化问题突出,国企内外部监督存在问题,导致少数高管将手中公权变成家族私权,通过家人“变现”谋取非法利益。
这一问题正引起有关方面重视。重庆市国资委近日向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化医集团、交旅集团等市属重点国有大型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国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收入、房产、配偶和子女从业、移民、子女婚姻等14个类别情况。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和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将严肃处理。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强制国企高管申报家庭财产固然重要,但解决“重申报、轻监督”问题更为关键。(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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