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6月1日电(通讯员 巩子凤)当前,银行贷款审批越来越严格,很多急需现金流量的人便通过办理大额度的信用卡,不需要繁琐的手续,即可轻而易举获得几十万元的周转资金。所以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按比例收取好处费,谋取个人私利。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芜湖市某银行行长添某涉嫌受贿一案侦查终结,并移交本院公诉审查起诉。
经查,添某于2011年3月份至2011年11月份担任芜湖市某银行行长期间,伙同芜湖市远帆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文某,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违规为客户办理白金信用卡,按比例收取好处费。由于白金信用卡授信额度较高,对个人资产、收入、信用等要求比较严格,很多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不真实,按照银行规定不能办理白金信用卡,但添某和文某收受了客户的好处费,仍然帮助客户造假,违规办理授信额度较高的白金信用卡。其中不乏有很多是夫妻俩利用同一申请材料办理信用卡,或借用他人名义办理,进而利用违规办理的信用卡相互掉头套现,以达到长期占有银行资金且不用付息的目的。此外,还有一部分企业和个体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少流动资金,很难从银行贷到款,融资比较困难,所以就通过贿赂的手段违规办理可以大额度透支的白金信用卡,用信用卡来支付材料款,而且还不用支付利息。
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内,添某共为40多位客户违规办理了50多张白金信用卡,额度从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授信总额度近1000万余元,在此过程中共收受好处费40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通过违规办理信用卡,实施套现活动,既方便、快捷又隐蔽,信用卡业已成为企业和个人的第二条“信贷途径”,但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不容小觑。一方面,大规模违规发放信用卡,会使一部分人长期占用银行资金,而且不用支付利息,导致银行的可贷资金减少,利息收入有所损失。另一方面,很多持卡人违法套现,恶意透支,会形成不良贷款,提高坏账率,造成银行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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