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日,《红周刊》刊发文章《中联重科:年报数据疑点重重》对中联重科披露的2011年度年报数据提出质疑,认为年报数据存在母公司的往来款乱账及关联交易数据披露不实问题。对此中联重科向搜狐财经发来声明,声明称公司2011年报中有关"母公司的往来款"数据是真实
、准确的。母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是一个静态时点数,而母公司“前5名客户销售额”是一个动态时期数,且文章中提出的两组数据核算的主体不一致,因此,不具备可比性。对于年报中,中联重科年报和泰嘉新材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数据差异,将委托审计师重新进行审核,如存在差错,将予以修正。声明全文如下:中联重科关于2011年报数据的声明
2012年6月3日,有媒体就公司2011年报中"母公司的往来款"及"关联交易数据披露"刊发文章,提出疑问。公司感谢媒体的关注和监督,现就有关数据声明如下:
一、公司2011年报中有关"母公司的往来款"数据是真实、准确的。母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是一个静态时点数,而母公司"前5名客户销售额"是一个动态时期数,且文章中提出的两组数据核算的主体不一致,因此,不具备可比性。
二、公司2011年报披露,向关联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共计4.59万元,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2011年向公司销售商品共计11.86万元,对于其中的差异,我们将委托审计师重新进行审核,如存在差错,公司将予以修正。
公司是一家整体上市的独立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规范、完整、透明。我们欢迎媒体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以使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声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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