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5月31日预披露IPO招股书申报稿,随之被媒体质疑公司近半盈利依赖出口退税和政府补贴、现金充裕上市前大额分红却仍公开融资等多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迎合政策套取政府资金,将积累家底分给其家族股东后,再经粉饰包装最后在公开市场圈钱套现,这是易事特模式,也是国内众多打着高科技旗号的加工业者目前最流行的“商业模式”。
上市融资疑窦
易事特主要从事 UPS 等功率电子装置的生产销售,本次拟在创业板发行2602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4亿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募集资金拟用于高频UPS项目和分布式发电项目。
招股书披露,两个募投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000万元。项目建设期均为24个月。每年需投入资金9000万元。
专业人士从以下几点分析认为,若招股书披露为实,则公司根本没有公开融资必要:
1、剔除2009年获取意外的4991.81万元股权收购净收益的特殊性(2009年净利润15575.13万元),2010、2011年的净利润分别为8327.77万元、12783.11万元。即使保持2011年的净利润水平不变,公司也能够支付每年9000万元的投资支出。
2、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充足。2010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为8522.26万元。2011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为484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储备了较多的存货。易事特2011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2010年增长26.37%,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比2010年增长48.86%。只要加强存货的科学管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便可大幅提高。
3、2009年至2011年的报告期末,公司库存现金分别达3.28亿、1.43亿、1.37亿,如果为满足公司计划募投项目所需的18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毫不费力。
4、公司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速回笼资金。2011年应收账款余额16434.81万元,同比2010年增长40.29%。
5、公司银行借款很少。2011年公司仅有短期借款238.17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34%。必要时可从银行借款。
值得一提的是,易事特一边急于上市募资,一边却疯狂分红:2008年12月29日,易事特分红9400多万,2010年3月再次分红5000多万。不到一年半公司分红金额高达1.4亿,基本上都被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家族分得。两次分红出去的资金与公司2011年末账上的货币资金,合起来高达2.77亿,远超过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广东易事特IPO动机可疑。
利润获取异途
易事特2009-2011年净利润分别为15575万、8327万元、12783万元,但其中约半数利润来自政府补贴,其政府补贴占比之大,在创业板中亦属罕见。
据招股书披露,易事特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分别为1009万、2505万、3233万元,分别占同期净利润的6.4%(若剔除当年巨额股权交易收益将占9.5%)、30.1%、25.3%;易事特50%的营业收入来自海外市场,国家对UPS产品出口退税2009年4月1日起由14%提高到了17%,公司利润大幅依赖退税收入。
政府补助构成了易事特另一利润“异途”:2009-2011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3082万元、1364万元、2582万元。
以此计算,易事特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和出口退税两项营业外收入总计为4091万元、3869万元、5815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26.26%(剔除股权交易收益为38.7%)、46.46%、45.49%。也说是说,广东易事特收到的政府补助和出口退税两项营业外收入就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近一半。
显然,易事特依靠政府补贴吹肥的业绩并不可靠。实际控制人在分食了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大部分历年累积之后,拿着一份看起来仍然非常厚实的报表,通过公开市场融资和股权增殖来实现实际控制人家族的财富梦想。
涉嫌粉饰经营违规
享尽政府红利,大方犒赏家族之后,易事特转身来到资本市场,身体稍显虚弱,粉饰必不可少。2009-2011年各报告期期末,易事特皆保持很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615.56万元、11,715.08万元和16,434.81 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34%、20.78%、23.75%,逐年走高,两年内应收帐款余额增加一倍。
尽管从客户构成上来看,易事特2011年末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是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以及与公司有多年合作的国外经销商等,销售回款信誉较好。然而,随着客户数量及应收账款总额的增加,也很可能出现客户延迟或拖欠付款的情况,进而增添了坏账风险,且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产生负面影响。
更重要的是,如此之高的应收帐款增幅,公司是否涉嫌通过约定条件销售做高报告期业绩亦属可疑。
此外,易事特招股书披露的员工工资显示出多处可疑之处。广东省自2011年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易事特所在地东莞市的企业员工在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不应低于1100元/月。但公司披露的管理费用一栏,2011年公司发放的工资总计605.60万元,易事特股份职工共计1109人,平均每人月工资只有500元,不到最低工资的一半。
即使将其121名销售人员工资列入销售费用从而剔除,其人均月工资也只有510元。这在人工飞涨的珠三角地区是不可思议的。不知易事特报表是如何编制的。
易事特在经营管理方面亦存在问题,其报告期还存在拖欠员工社保费的情况:2009-2011年易事特及其子公司应缴而未缴的社会保险费19.86、39.83、3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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