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处理企业要唱主角
2012年06月12日05:5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叶卡斯 何懿甫 黄于穗
萝岗创新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理模式
本报讯 (记者叶卡斯 通讯员何懿甫、黄于穗)萝岗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创新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理模式。目前萝岗已制订出台了《广州市萝岗区用人单位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工作指引》,将区域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理模式由“政府主导”变为“政府指导”。
工作指引明确规定人社部门在处理群体性纠纷中应遵循“有限参与”的原则,指出政府部门的作用主要是对劳资双方进行疏导和指引,同时要求企业在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中“唱主角”,指导企业“做好三件事”: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改进。
工作指引要求,该区内用人单位发生的涉及劳动者10人以上的停工、游行、上访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群体性劳资纠纷,适用该指引。在劳资纠纷发生时,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推选若干人作为员工代表参与劳资谈判,“所选代表应是在员工中有影响力的人,并兼顾不同车间、班组、工种的利益。”即使涉及人数众多,用人单位也要动员每位劳动者在选举员工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如果劳动者拒绝推选代表,则用人单位可通过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作出不打击报复的书面承诺等方式消除其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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