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将进一步推动电价改革
2012年06月20日01:08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潘高颖 ○编辑 阮奇
电监会昨日发布《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十五项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其中涉及引导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清洁能源发电领域、保障民间资发电机组无歧视接入电网、促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全面落实等措施。
电监会指出,将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断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意见》提出了有利于民营电企发展的规定:按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电力的监管规章和文件,推动监管职责、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
同时对于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意见》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度监管,促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全面落实。督促电网企业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及时确定接入系统方案并同步配套实施,保障可再生能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按规定优先调度。
电监会此前曾专门赴多省市调研输配价格形成,《意见》指出将进一步推动电价改革,促进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电价机制。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分开核算,积极推动输配电价改革,推动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作者:潘高颖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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