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政策预调微调预期影响,持续调控的房地产市场,楼盘交易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回暖”迹象,交易之外,全国房地产市场保障房、公租房建设情况又如何?记者在北京、合肥进行调查。
北京:多元化融资助保障房建设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魏方昨日表示,北京今年计划开工保障房16万套,竣工7万套,其中前5个月已实现开工5万套,竣工4.5万套,占竣工任务的近65%。
魏方在昨日举行的媒体座谈会上还介绍,预计到6月底北京市保障房实现开工7万套,竣工5万套,并力争今年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秦海翔介绍,北京市一是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保障房用地供应指标,并优先予以保障供应。二是优先规划选址,保障房项目优先布局在配套设施相对完善、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区域,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三是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一方面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同时,采取多元化融资的方式,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2011年6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成立,由财政一次性注资100亿元。2011年安排500亿元私募债用于保障房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发行226.3亿元。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已累计利用公积金贷款150多亿元。秦海翔表示,这些举措有力推进了北京市保障房建设。
合肥:公租房三个月不住就收回
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近日发布公租房相关规定,四类群体可按规定申请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如果超过3个月没住,房屋将按规定被收回。
根据规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都可在该市申请公租房。在合肥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安排。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确因需要的经批准可续租3年。
对于公租房的使用权限,合肥市作出明确规定,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及家庭人口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退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如果将公租房转租、转借、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公租房内居住或拖欠租金不缴纳的,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租赁关系。
今年合肥市将首次开建市本级建设的公租房项目6个,共8000套,预计今年7月底动工。(综合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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