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冒牌”储蓄所现形记
2012年08月02日01:1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在原许昌县信用联社小召乡屯里储蓄代办站被撤消后,唯一的代办员王伟岭凭借私刻的公章、伪造的存款凭证非法吸储、放贷长达六年之久竟从未被人发现。
日前,一篇名为“许昌农信社原职工非法集资被查,农民围堵讨存款”的网友爆料再次将一个已经定案的事件引入了公众的视线。
一张张伪造存款凭证,折射出的是亟待提高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人士,还原事件真相。
“冒牌”代办点运行六年之久
根据许昌县信用联社向本报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来看,该储蓄代办点早在2005年11月就已撤销,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并账管理”,而该网点代办人员王伟岭的代办资格也随之被取消。
许昌县联社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11月15日,联社在撤销小召乡屯里储蓄代办站及取消王伟岭代办员资格时,联社在小召乡屯里及附近村庄的显要位置和主要街道张贴了撤销公告,并通过村里的广播进行了宣传。
“当时已经收回了印章、重要空白凭证、账簿、存取款凭条及与信用社有关的所有资料。同时,与王伟岭签订了解除代办员资格协议。”该负责人表示。
不仅如此,2008年银监会曾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社金融机构已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并规定,信用社出具的存款凭证均为机打凭证,手写凭证无效,而储户可以持存款凭证到信用社进行核实。
“当时,我们也已对全辖撤销的代办站再次张贴公告,告知广大储户。”上述负责人表示。
为何再三公告,王伟岭还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将这个“非法”代办点运行六年之久?
“王伟岭本来就是当地很有声望的一个人,再加上的确曾是农信社代办点的代办人员,因此深得当地人的信任。”某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农村地区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间相互借贷也是很平常的事情,而王伟岭恰好利用了这种“信任”。
就这样,从2005年底到2011年6月近六年的时间里,王伟岭凭借私自刻制的印和伪造的存款凭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630万,并私自放贷680万。
而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11年6月17日,直到一储户持两张存款凭证到其他的信用社支取存款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其所持存单系伪造的存款凭证后才“东窗事发”。
上述“情况说明”显示,2011年11月份,王伟岭已被许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现在监狱服刑)。
据了解,2012年1月份,由许昌县政府牵头成立的专案组已经用追缴回的款项向受害群众兑付了60%,并曾承诺在今年6月底前兑付剩余的40%。
“此次在许昌县联社发生的"围堵事件"就是因为不少受害群众认为兑付无望而做出的非理智的行为。”上述许昌县联社人士颇为无奈地表示,该事件属于个人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也已经定案,只是涉案人员曾是农信社的员工,所以导致受害群众把问题归咎到了农信社上。
反思农村金融服务
“上述案例只是个人的违法行为所致,只是涉案人员曾经的农信社代办员身份让这个事件变成了"金融机构"的问题,这是一个误解。”河南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
他认为,许昌县联社早已解除了与王伟岭的合作协议,代办点的取消也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了公示,而在这之后该人员所作出的违法行为与县联社并没有任何关系。
“有关部门也已经将这个案件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是个人行为,并不是农信社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受害群众的心情可以理解,许昌县联社也在尽可能采取一些措施帮助筹措兑付资金。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尽管上述案件属于一个特殊的个案,但农信社体系在管理上的存在不足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他建议,应该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建立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部门,一方面加强农村金融的监管;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向农民普及金融知识。“这样才能全方面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
作为我国农村地区网点最多、覆盖最广的金融机构,农信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毋庸置疑。
根据银监会2011年年报,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2265家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网点7.7万个,从业人员76万。
“农信社提供了全国77.4%的农户贷款,承担了76%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覆盖任务,以及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银监会2011年年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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