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海外行贿遭罚 在华行贿手段曝光
8月7日,美国司法部(DOJ)发表文件称,辉瑞公司就违反《反海外贿赂法》(FCPA)同美国司法部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达成和解,向两者分别支付了1500万美元和4500万美元的罚款。DOJ目前没有对辉瑞提出刑事指控。
作为全球最大的制药企业,辉瑞被指在1997年到2006年期间,向包括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俄罗斯等国官员行贿200万美元以上。SEC则指出,辉瑞在中国、捷克、意大利等国犯有行贿行为。
2011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辉瑞以678.5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列103位,净利润超34亿美元。此次罚金不及辉瑞去年利润的2%。
辉瑞中国企业沟通部负责人席庆表示:“辉瑞的上述不当行为都是历史性问题,我们主动向DOJ和SEC进行了报告。目前,辉瑞已经采取了十分严格的合规措施。”
SEC的文件展示了辉瑞在华的部分行贿手段:邀请开处方多的医生参加聚会,提供超规格的娱乐活动。辉瑞中国还独创了“积分计划”,医生根据开处方量得到积分,积分可用来换手机、茶具、眼镜等。这些行贿费用通过伪造的咨询合同、临床试验经费、广告费等形式列支。
由于辉瑞在2009年收购惠氏,因此惠氏此前在华的行贿行为也被一并提起诉讼。惠氏从2005年开始,在中国、印尼、巴基斯坦等地通过行贿方式推广其营养品。两公司合并之前,惠氏在中国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奶粉和维生素等营养药物领域。目前,原惠氏的营养品业务已经转让给雀巢。
辉瑞在声明中指出,DOJ并未指控辉瑞或惠氏的员工了解或批准过行贿行为。但一位同行业的企业人士表示:“辉瑞的大部分行贿行为发生在2007年之前,那时中国的市场份额只是这些外资药企全球市场的一个零头,因此对中国市场的管理也比较松散。那是医药市场最乱的时候,大量外企的销售组通过不正当手段拓展地盘,公司不用授意,只需坐享其成。”
DOJ和SEC并未披露辉瑞行贿中国医生的具体细节,此前强生等企业在遭遇FCPA调查时也屡屡涉及中国,但国内调查一直没有下文。
作者:王卓铭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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