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
2012年08月16日07:03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上交所昨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指引,对于高分红且红利收益率高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
据上交所介绍,《指引》内容包括六大方面。一是提供备选现金分红政策,规范例外情况。《指引》在落实证监会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有关现金分红规定的基础上,引导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进一步细化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并增加相应的约束力。二是引导建立中小股东参与机制。引导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支付率低于平均数(30%)的公司建立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机制。三是通过政策鼓励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公司分红比例不低于30%且红利收益率(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公司编制专项指数予以集中反映;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四是倡导持续合理分红,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同时对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提出综合考量因素。五是分红水平事后评价。六是鼓励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多样化回报股东方式。
上交所同时称,出台《指引》,目的就是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让更多的投资者获得回报。《指引》意在倡导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并非强制公司分红。严格意义上来说,利润分配事项属于上市公司自治范畴,交易所并不会对其进行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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