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制定房产税细则
2012年08月21日16:38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李海霞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近日,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该报记者致电湖南省地税局询问关于试点房产税的进展和准备,该局相关人士对纳入房产税扩容试点不置可否,只表示近期该局“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全面上线”是今年的一个重要准备工作。(记者 李海霞)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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