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丑闻爆料”
背景:8月21日,前北大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新闻发言人回应称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将保留追究其诋毁或诽谤的权利。
邹恒甫发这样的微博,并不是真想站在真理一边正义凛然地爆什么料,而是借此恶心北大一下罢了。这样的方式是很下流的,利用舆论对“北大”这个符号的反感、某些人阴暗的窥私心理、黄色新闻的爆炸性效果,还有“向权力和体制开炮”的伪正义,来消费公众的情绪。
《中国青年报》
爆料的内容为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的“禽兽”行为,当事人并未出面反驳,北大却跳出来否认,尽管院长、教授、系主任都在北大麾下,但北大真的能对北大教授的行径明察秋毫,并充当担保吗?
《南方都市报》
不管怎么说,以这种模糊其辞的爆料方式,直言北大院长、教授奸淫服务员,却又不拿出证据,不指名道姓,在网络声音已成公共传播主要渠道之一的当下,都不是一个严谨治学学者应有的做法。
《广州日报》
传统媒体应当谨记新闻实践所积累的优良守则,自媒体则亟须建构自己的话语守则,不能放纵自己的话语权,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只有对自己的话负责,有分寸、讲理性、遵客观,才有利于自媒体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形成自媒体的良性秩序。
《燕赵都市报》
邹恒甫指责北大教授品行不端,却不曾拿出有力的真凭实据。对“不那么靠谱”的爆料,我 们应保持敏感,但不轻举妄动、先行甄别真伪,总归是需要恪守的底线。倘若任何猛料都被无条件信任,“质疑”成本未免太低廉。诡谲的是,北大发言人出面澄 清,倒是有人高喊“拿出证据来”,双重标准至此,怎能令人信服。
《华西都市报》
异地办护照
背景:自今年9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六个城市允许外地人在当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只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暂(居)住证、高校在学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就可以在这些城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六大城市的先行一步,已然给成千上万民众带来了极大便利。而这种政策的价值,不仅在于减少诸多本无必要的奔波,还让人看到一种希望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很多公共服务,其实是可以逐步和户籍脱钩的。
《新京报》
在理念进步的因素之后,真正促成这件好事的因素,主要还是借助信息联网技术的进步,公民基本信息互通、互审平台的成熟。随着技术继续进步,我们还可期待,异地办各种证件的范围不断扩大,并最终在全国施行。假以时日,更多的技术进步必然带动更多的社会进步。
《东方早报》
公共需求的深刻变化,注定已经成为政府转型的重要推动力,政府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共服务上,2.3亿流动人口不是个小数目,他们的需求正是公共服务的目标和方向,现在,已经让一小部分流动人口先进入“服务区”,接下来,就不能让剩下的大部分人等待太久。
《华商报》
行甚于言,再多的理念宣讲,都不如一项具体政策。由点及面、循序渐进,沿着这条方向正确的路走下去,流动的权利总有一天会被彻底夯实,而在这条路上,任何起到推进作用的善政,无疑都值得给予掌声,“六城市异地办护照”,正是这样的善政。
《华西都市报》
醉驾撞死人判半年
背景:4月29日,湖北鄂州梁子湖区政协副主席之子吴某华醉驾撞死一名32岁妇女。近日,法院宣判吴某华犯交通肇事罪,获刑6个月。遇难者家属张汉波对判决提出异议,并已向鄂城区检察院提交书面抗诉申请。
“醉驾入刑” 后,法律上应明确作出规定,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如果有醉驾情形的,应在量刑上从重或者加重。如果法律不作出明确规定,只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就可能出现同案不同罚,有背景者被轻判的现象,影响到法律的统一实施。
《新京报》
这种明显失衡的量刑,折射出法官在缺乏制约的情况下,量刑幅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公正的目标需要程序机制的保障,要防止量刑失衡,就必须将量刑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加强量刑过程的控辩参与性。本案中影响量刑失衡的重要原因是,量刑缺乏必要的辩论。
《京华时报》
村民“该打就打”
背景:8月21日,网友爆料称浙江乐清虹桥镇仙垟陈村发布了一份与当地厂房及棚户区拆迁有关的告民众通知书,称对“本村辖区拦路阻挡或在工地上无理取闹”的村民,将“该打就打,打后再讲”。随后,乐清虹桥镇在其官方微博里向公众致歉,称通知书已全部撤除。
强权思维,以及由此产生的强制行动,或能一时把某个具体问题解决,却种下了更多矛盾问题的种子,培育了对抗性的情绪,最终的走向与善治背道而驰。而当强权思维、强制行动对文明进行践踏后,民众生活于不安的氛围之中,最终只会生长出更多的矛盾。
《京华时报》
从霸气的“告民书”来看,当地某些权力的行事风格,并没有因为这场关于法治与正义的风暴而发生丝毫的转变。“该打就打,打后再讲”,按照这种罔顾法治的暴力思维,在拆迁中利益受损的民众也许难免遭遇钱云会生前的命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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