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原董事长31日受审 涉案金额超3000万
2012年09月01日01:56
来源: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闫威
8月3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真功夫原董事长蔡达标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一案依法开庭审理。经查证,从2009年至2010年间,被告蔡达标等人挪用、侵占广州真功夫公司资金高达3068万元。据了解,该案一审判决最快9月份将下达,届时持续了近两年的“蔡达标”事件或将有结论。
2011年3月17日,广州市公安机关对真功夫董事长蔡达标等人涉嫌经济犯罪一案展开侦查。同年4月22日,经广州市公安机关侦查,证实蔡达标等人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蔡达标等4名嫌疑人执行逮捕。经过一年多的侦查,检察机关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后,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蔡达标、蔡亮标、李跃义、丁伟琴、洪人刚等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案件2012年8月31日首次开庭。
法庭上,天河区检察院宣读了起诉书:从2009年至2010年,上述多位被告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共计3068万,此外,还涉嫌抽逃注册资本罪。同时检察机关还列举了多份证人的证词、被告的口供以及银行帐户明细等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分析人士指出,蔡达标案件在当今其实属于常见商业案例,一般主要涉案人要均为公司创始人或最大股东,此类人员往往容易将个人与企业公司混为一谈,认为自己就是企业,企业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从而最终身陷囹圄。
作者: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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